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青海省派驻监督工作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返回】【关闭
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关于对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情况的调研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6日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总结形成的规律性认识,既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三不”要求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做到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贯通融合,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效应叠加,为国有企业稳运行、促改革、提质效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近期,省纪委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对省国资委监管的18家国有企业“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工作开展 情况,深入查找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为国有企业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一、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形成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思想认同。企业党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等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及滕佳材同志在全省“三个领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着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的高度自觉,将“三不”理念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坚持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融合,坚持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解决主体责任虚化、监督责任弱化、监管职责软化的问题。省投集团、三江集团、物产集团等企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路桥集团以开列清单形式细化明确党委11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7项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8项责任。青化集团梳理细化党委、纪委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的21个方面任务80条责任清单。机电公司党委将“三不”体制机制建设与企业改革、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等六个方面的工作相结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西矿集团纪委协助党委对巡视反馈、巡察发现、信访举报、日常监督等渠道了解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二)持续从严,保持高压,形成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强大震慑。持续正风肃纪,紧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以企业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采取自查自纠的方式,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 题,18家企业党委共查找问题948个,立行立改906个,限期整改42个。开展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清理,110余名领导干部主动填报自查登记表。紧盯节假日期间等关键节点和生态保护、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力度,用好问责利器。近两年来,累计处理涉及干部“四风”的问题线索20件,问责38人次,处分42人次,通报批评5人次。加大惩腐力度,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工程招投标、国资处置、薪酬二次分配、贪污受贿、私设“小金库”等方面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2019年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18家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共收到问题线索832件,其中,立案70件,采取留置措施10人,移送司法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3人。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运用批评教育帮助等措施教育挽救干部。两年来,18家企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和处理干部66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11人次,占77.3%,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10人次,占16.6%,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9人次,占4.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1人次,占1.7%。

  (三)纲举目张,强化监督,形成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制度保障。加大立改废,各企业对近年来制定的各项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和综合评估,对不适宜的制度规定及时予以废止,对已有制度规定过时的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对没有的制度规定的及时制定,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以巡视巡察整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为契机,先后建立了第一议题制度、党委内部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暂行办法、“画像”评价和企业政治生态报告制度、沟通协助机制等方面的20余项制度机制,逐步实现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创安公司结合公司混合制改革,建立了产权明晰、互相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和机关各职能部门权责明确、边界清晰的管理体系。抓好以案促改,做实“后半篇文章”,结合在巡视巡察中反馈的问题,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体制机制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工作建议书》等方式,督导责任部门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管用的制度体系。三江集团纪委在集团党委和二级公司党组织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前,向7家单位下发提醒函,8名党员干部向会议说明函询事项情况。青鹏集团建立了党委书记与纪委书记半年定期沟通工作机制。整合监督力量,整合人事、财务、审计、法务、巡察与纪检等各方监督力量,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盐湖集团纪委开通微信二维码“随手拍”监督举报平台;西矿集团、汇信公司建立了阳光电商采购平台;青运集团设立了业务监督、职能监督、执纪监督三道反腐防线;三江集团实行《工程合同》与《廉政合同》一并签订,从源头上阻断腐败的“污染源”。

  (四)警教结合,思想引领,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氛围。以案示警常态化,结合近两年来省纪委查处的青海银行原董事长王丽、能源集团原副总经理曹大岭和信保集团原董事长肖玉海、原总经理唐伟民、原副总经理牛志刚,以及盐湖集团原董事长王兴富等典型案例,在企业内部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情,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深刻汲取案件教训。组织观看《金融“才女”缘何沦为阶下囚》《正风肃纪就在身边》《围猎行贿者说》等警教片,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能源集团在每年“3·9”鱼卡财务案件警示日,组织党员干部赴公司两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深刻的警示教育。盐湖集团、国投公司以微电影形式分别将自编自导自演的《贪婪祸己——廉洁生威》和《被“围猎”的年轻干部》《不能触碰的红线》等警示教育片推向廉洁教育平台,警示片入选青海学习强国平台。廉洁教育经常化,将“会前讲廉”作为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生产经营周例会等重要内容,学法讲纪,思廉践廉。严格落实新入职员工廉洁从业教育和调整提任的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讲党课必讲廉洁教育。在企业广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以座谈会和调研走访等形式,定期不定期邀请干部职工家属到企业座谈,深入干部职工家中了解思想、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实现教育与监督的无缝对接。青运集团对新提任干部半年进行一次“廉政回访”。水电集团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规党纪知识测试。教育平台多样化,用好用活新媒体资源,借助企业内部网站、QQ群、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及时推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中央纪委及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定期发送党纪法规,日学一条,月学一章,不断提升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水电集团邀请省纪委业务骨干给企业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培训。物产集团在青物书院专门设立廉政书屋,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物产清风”学习交流会,增强教育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形成“不敢腐”的震慑与反腐败斗争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对一些腐败问题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腐败存量不断减少,增量得到有效遏制,但企业纪委查办的大案要案特别是有影响力的案件偏少,有些企业的领导干部仍抱有侥幸心理,小官任性、吃拿卡要、贪污受贿、官商勾结、私设小金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屡禁不止,不收手不收敛的问题依然存在。还有一些企业的主要领导怕揭丑亮短,在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上存在“袒护”思想。

  (二)对“关键少数”特别是班子成员和“一把手”的监督仍不到位。从近两年来我省查处国有企业的案件来看,不管是集团总部还是下属公司,班子成员和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比较突出,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监督企业“关键少数”存在不到位、不深入、不扎实的问题,给其留有监督管理的空档和权力寻租的空间,对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和“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缺乏实招硬招。

  (三)在推进机制制度建设上仍存在差距。从近年来各企业建立健全的制度规定来看,涉及方方面面的内容,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有些制度规定与党纪法规和企业实际结合不够,制度规定操作性和精细化不强,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使一些制度没有发挥出监督制约作用。如,干部选拔任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执行不严格。

  (四)构建企业风清气正的氛围还未真正形成。近年来,通过学党纪条规、抓案例教育、开展党史学习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企业各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但“四风”问题树倒根在,不正之风花样翻新、反弹势能犹在,企业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不牢固。各企业在挖掘提炼企业文化资源,引领助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方面不到位。

  三、想法建议

  (一)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着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严查严惩强烈信号,坚持标本兼治、精准施治,不断巩固深化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坚持正风肃纪一起抓,坚持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既严抓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又深挖细查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企业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推懒怕拖”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列出问题清单,一项一项抓整改,对办事拖沓敷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对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线索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四风”问题严肃追究、从严处理;对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发现的作风问题线索严查快办,持续形成“不敢”的震慑。坚持打虎拍蝇一起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强化对重大项目、并购重组、地方债务、“一带一路”海外投资经营等领域廉洁风险防控,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问题。要紧盯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抓住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同时,还要把企业总部机关业务部室的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纳入监督重点,对小官任性、权力滥用和微腐败等问题,必须小题大做,紧盯不放,从严从实惩处,及时铲除腐败“毒瘤”。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紧盯选人用人、物资采购、产品销售、项目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环保等腐败易发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在严肃查处受贿人的同时,将行贿人一并予以处置,切实构建“亲”“清”企商关系。

  (二)持续强化监督,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以权谋私,有效治理腐败,必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以制度管权。强化以案促改促治功效,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纠错功能,做到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健全一批制度。对查处的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必须落实“一案一总结”、“一案两整改”,深入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和制度方面的漏洞,采取一案一建议一督导的方式,及时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完善权力配置,完善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以案为鉴,督导做好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和组织函询谈话等情况的说明,达到以案促改的目的。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加强对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纪检监察机构强化专责监督、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等方面,形成逐级负责、责任共担的责任落实体系,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高效履职提供保证。打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不落实等作为问责重点,细化考核项目,量化考核标准,严格考核程序,推行“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高能低、薪酬能升能降”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容错纠错机制,认真核查、准确认定诬告陷害行为,采取适当方式为被诬告陷害者澄清正名,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最大限度发挥企业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三)筑牢思想防线,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注重警示教育,用好发生在企业内部的典型案例,做好案件警示“后半篇文章”,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汇编“有行业标签”的警示教材,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采取宣布处分决定仪式、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当事人现身说法等方式,深刻解剖企业违纪违法人员成长轨迹,步入违纪违法道路的裂变过程,把处分决定的“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的“一堂课”,把当事人的现身说法变成受教者的自觉自律,以“案中人”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时刻做到知道“危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突出示范引领,注重挖掘企业敢担当、善作为的先进典型,开展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评选活动并大力宣传,弘扬正气,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对企业干部多关心关爱、松绑解压,经常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着力提振干部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不断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倡导廉洁文化,依据《青海省深入推动廉洁文化进省属国有企业的指导意见》,各企业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用好用活企业文化资源,发挥企业文化的品牌效应和引领作用,发挥企业领导人员示范带头作用,树廉洁之风、践廉洁之行。要推动廉洁文化进班子、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进家庭,不断增强企业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纪法观念,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廉洁文化氛围。

  (四)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既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三者是相辅相成、环环相扣的整体。必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谋划、贯通推进,持续释放综合效应,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统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纪委在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构建中的责任,增强构建“三不”的政治自觉,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增加“不敢腐”的成本,对企业发生的腐败问题保持“零容忍”,敢于向腐败“亮剑”,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严,使敢于腐败者付出代价,形成有力震慑。降低“不能腐”的机会,必须把企业内部制度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找出来,对反复出现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找准症结,进一步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织密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打牢“不想腐”的根基,从加强思想道德观念、提高党性觉悟入手,抓好思想灌输,将反腐倡廉与家庭美德、传统美德、社会道德有机结合起来,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不敢”真正转化为内心深处的“不想”。
相关链接
  城北区廉政谈话“防未然” 为新提任干部上好“履新第一课”
  青海开放大学纪委召开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以清廉东区建设一体推进“三不”战略目标
  借用居住还是受贿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