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令哈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积极发挥“探头”作用,坚持清单明责、述职评责、监督履责、考核督责、精准问责“五项举措”,当好“参谋员”“监督员”,使压实主体责任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清单明责,督促责任上肩。准确把握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积极谋划推动落实举措,筑牢“两个责任”体系,按照定岗、定责、定人的原则,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和纪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纪委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行细化具体化,进一步厘清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之间的关系,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监督管理,有效破解“抓什么”“谁来抓”“怎么抓”“抓不好怎么办”等问题,并将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制发提醒函、抄告单、督办整改通知书,持续加强跟踪问效,推动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对号入座、找准任务、履职尽责。
述职评责,找准短板不足。通过定期述责评责,推动责任传导到位、落到实处,在连续多年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述责述纪述廉的基础上,探索实行基层党建述责、党风廉政建设述责、意识形态述责“三述合一”机制。市委书记每年主持召开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会;市纪委监委至少每半年听取1次乡镇(街道)纪(工)委的工作汇报,组织年度述责述廉;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组织年度述责述廉。通过“述”,强化压力传导,督促履责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警醒起来、直面积弊,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对本单位干部职工教育监督管理还有差距”“抓作风建设还有待深入”等问题,既跃然纸上、反映在不同人员的述责述廉报告中,又根植入脑、深深印刻在党员领导干部的内心深处。
监督履责,提升工作质效。坚持把全市各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与日常监督、明察与暗访、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相结合,紧扣《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对全市各(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精准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落实,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分层次对全市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研判,将廉政风险防控延伸至各领域各重点岗位,督促全市各重点部门从单位、内设机构(含下属单位)、公职人员岗位三个层面入手,逐项厘清细化权责事项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并针对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强化全过程监控,做到“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监督;哪里有风险,哪里就有预警”。
考核督责,推动责任落实。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办法,每年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细化为具体指标,纳入市委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统筹运用考核结果。综合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年度考核三项指标情况,对工作措施、取得效果、数据支撑等明确要求,做到每一项评价有依据、有标准、有证据、有记录。认真从考核扣分入手,全面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加强考核过程管理,通过收集汇总资料、集中分析研判、结果评价讨论等环节,全面分析各党委(党组)工作成效,通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有效促进各党委(党组)找准职责定位、明确履职要求。同时,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排名靠后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由市委、市政府分管联系领导进行约谈,有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
精准问责,激励担当作为。牵不住责任的“牛鼻子”,就要挨问责这个“硬板子”。市纪委监委协助党委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坚持“一案双查”,建立问责事项清单、通报曝光等制度,实事求是、依规依纪精准问责,问到根子,戳到痛处。2019年以来,全市共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14名。同时,通过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让党员领导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真正认识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责、失责必追究;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案例通报,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观念;通过精准问责倒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其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