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前,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冬季取暖救助金将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此次冬季取暖救助政策惠及全省13.65万户城乡困难群众,预计发放资金1.2亿元。
为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省民政厅及各地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取暖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按照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供养对象每年每户1000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每年每户800元的标准,尽快将取暖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密切关注其他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对于冬季取暖有困难的家庭,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予以解决。截至目前,西宁市、海东市、果洛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已完成取暖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其余未发放地区将尽快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