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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持续深化乡村振兴专项监督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5月18日
  
  今年,海东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自觉强化政治担当,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取得实效。海东市纪委监委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多次组织召开市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及省、市关于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领会实质、把握要义,增强做好专项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座谈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为县、乡党政“一把手”切实扛起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政治责任作出了表率。3月底,再次召开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推进会,通报中央纪委调研督导青海反馈问题和海东乡村振兴专项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要求,督促整改,压实责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把乡村振兴专项监督纳入考核范围,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要指标,推动形成党政干部齐抓共管的硬约束。

  为把握监督重点,海东市纪委监委认真总结推广五年来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形成的有效经验,聚焦责任落实、风险隐患、腐败问题、违纪违法问题、长效巩固5项内容,列出工作清单,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确保专项监督精准发力。紧盯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以开展“一对一”轮驻为契机,督促被监督单位认真履行乡村振兴职责。建立智慧监督平台,探索专项监督新途径,相继在平安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建立智慧监督平台,并设立乡村振兴监督模块,加大监督力度。

  聚焦项目风险,市纪委监委及时梳理统计全市衔接资金项目和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对产业项目实行清单化监督,把产业发展政策执行、责任落实、项目推进、利益联结、经营效益等作为重中之重,深入一线了解产业发展情况,确保督在要害处、查到关键点,并对全市2021年以来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和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实行台账化监督,为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精准监督打下基础。

  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整改落实。协调市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市纪委监委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式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各县区推进落实工作进展不平衡、相关成员单位沟通协调不到位、资金发放不及时、金融机构制卡发卡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下发工作提醒函2份,约谈县区分管领导3人。对接市乡村振兴局,督促职能部门全面排查脱贫户住房安全问题、乡村硬化道路情况,持续加强防返贫监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巩固人畜饮水安全、发展壮大优势产业等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加稳固。对有效衔接资金安排不到位、支出率不高,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不及时的4名县区分管领导进行了工作约谈,并从严从快查处影响推进乡村振兴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021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影响推进乡村振兴问题线索111件,组织处理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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