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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三步联动”全面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
  
  今年以来,刚察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以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为动力,以健全完善制度为保障,以创新日常监督举措为抓手,从“优”“实”“深”三方面着力,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实现派驻工作从“有形”向“有神”“有效”转变,彰显了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

  “优”字为首,深化机构改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职责权限、工作关系、管理保障等机制;按照县委机构编制委印发的《刚察县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全县派驻机构由过去的三个精减优化为两个,采取综合派驻方式,负责全县36个县直机关党委党组、部门和1个国有企业,实现监督“全覆盖”。

  “实”处发力,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日常监督在周会向分管领导集中进行汇报,重大事项提请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审议;健全双向沟通交流机制,制定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双向通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双向通报工作信息;健全完善审查调查协调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的工作方案》,从“发挥反腐协调小组、聚焦审查调查重点、落实纪法贯通机制、执行审查调查办案制度、县乡划片分区办案”五个方面明确了审查调查工作机制,整合了办案力量;在完善“2213”(即:派驻、巡察两个机构统筹推进日常监督,巡察监督两项监督任务,整合力量“一体推进”,保障落实派驻、巡察监督一体推进)派驻、巡察一体推进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持续探索“2+2+2”(即:日常监督检查由县委巡察办、党风政风监督综合协调,2个监督检查室分工组织实施,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组团监督模式,旨在充分发挥好派驻机构与各纪检监察职能室相互融合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实效

  “新”字兜底,强化日常监督。抓细抓常年度+半年+专项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问题坚决采取“通报+督办+问效”的措施抓好跟踪问效。制定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巡察、派驻监督贯通融合一体推进工作机制》,让政治监督的“利剑”作用和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同向发力。今年以来,两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巡察工作3轮,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3轮、专项监督13轮,移交问题线索1条,发现并督促驻在部门和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10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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