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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区:“一二三四五”五步工作法推进以案促改常效化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3日
  
  今年以来,湟中区纪委监委按照省市区纪委全会工作安排部署,聚焦主责职业,积极主动创新,探索建立“一案两学习三检查四剖析五整改”五步工作法,持续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

  “一案”即新发个案;“两学习”即每个案件在立案和受处分之后,组织被审查人员在立案后和处分后两个阶段学习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三检查”即每个案件不仅要检查被审查人的违纪违法问题,还要检查被审查人员所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四剖析”即被处分党员和所在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的党委(党组)、履行监督责任的纪检监察机构要查摆剖析违纪违法问题产生根源;“五整改”即被处分党员(被开除党籍处分的除外)和所在党支部、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构根据查摆发现的问题根源和隐患进行整改,对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违纪违法问题,向发案地区和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着力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有力促进发案地区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我们按照‘一案两整改’要求,通过‘五步’工作法夯实各部门的责任,规范以案促改各环节,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增强以案促改的系统性、长效性。”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截至目前,按照“五步”工作法,全区各级党组织累计开展以案促改活动449余次,给广大党员干部营造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廉洁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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