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乌兰县纪委监委坚持聚焦责任落实、重点任务、突出问题,强化统筹部署、协调联动、整改落实,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向纵深发展。
聚焦责任落实,强化统筹部署。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政治监督机关的定位,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责任,及时组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专题研究部署今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室(部)对照任务分工提前谋划、主动作为。重点围绕责任落实、风险隐患、腐败问题、违纪违法问题、长效巩固五个方面17项内容进行5年的专项监督,助推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落地完善,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聚焦重点任务,强化协调联动。发挥协调联动作用,抽调县农牧和乡村振兴局、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专业人员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深入全县7个单位、3个重点部位,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单位在项目审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工作决策部署是否“同步”、涉农项目建设是否“脱轨”、涉农资金拨付使用是否“合规”、涉农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项目资金支出不规范、项目审批手续不全等问题4条,提出意见建议9条。
聚焦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现场进行反馈,同时形成监督检查专报抄告至各分管县级领导,并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优势、驻的作用,督促被派驻单位认真履行乡村振兴工作职责,对存在的问题跟进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大联合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重点查纠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及“基层等上级、干部等政策、资金等项目”的慢作为问题,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