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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做到“三精准”积极整治公租房管理使用乱象问题
深入推进“清廉海南”建设行动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年1月5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精准精细落实,海南州深化“一领域一专项”工作思路,精准整治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乱象问题,切实解决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以“小切口”深入推进“清廉海南”建设。

  精准排查,梳理问题。今年6月份开始,在州委州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乱象整治领导小组的有力领导和州纪委监委专项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督促指导下,全州五县县委县政府、纪委监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行动,切实按照州委、州政府《海南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专项监督方案,细化整治、监督措施,组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全州33750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公告宣传、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投诉信箱、查阅资料、电话询问、上门排查等方式,精准摸排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政策不完善、产权不明、违规入住、违规转租、空房闲置、申请难、审核把关不严、承租人租金应缴未缴、动态核查退出机制不健全、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仔细梳理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

  精准发力,靶向纠治。针对摸排发现问题,全州深层次解决了公租房管理工作中“清退难、收费难、管理难”等老大难问题。一是整改完成了178户保障房住户归档资料不齐全、档案编号不完善、动态频繁导致个别资料丢失等问题;二是清退了违规转租、转借、转让的411户住户和违规享受公租房的320户住户;三是通过上门催缴、走司法程序等方式,完成了3236户逾期补缴租金609万元和29家企业154.8万元、10个乡镇3个农场13.3万元租金收缴工作。四是完成了6个小区的确权工作,其余除10%的企业公租房、破产、停产、回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及共有权住房外,完成了90%的测绘工作。五是为进一步落实建设方工程质量责任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集中建设的保障房小区均设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永久性标示牌。六是拓宽监督渠道。利用门户网站举报专栏、电话、信访等举报平台,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并加强异议核实工作,收到各类信访件4起,调处解决答复率100%。将6类问题列为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理。

  精准研判,健全机制。以提升治理的长效性和规范性为目标,精准分析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中的难点、堵点,深入研判解决对策,进一步规范保障房准入退出机制、信息化管理建设、优化便民服务措施等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建设。一是规范政策标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对住房申请人实行“三级联审”和“两级公示”制度及公租房管理动态核查退出机制,将资格审查时间由70日个工作日缩短至30个工作日;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拒不整改转租、转借、转让、违规享受及拖欠租金问题、以欺骗手段获得保障房家庭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请承租;四是落实优先保障政策。对城镇规划区失地农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60周岁以上“三无”人员、重大疾病患者实行租金减免优惠政策,对城镇低保、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重大疾病救助对象、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优先保障住房需求;五是加大公租房维修维护力度。州县政府将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费列入财政专项经费,实现申报申请常态化,分配入住批次化。

  通过海南州公共租赁房管理使用乱象整治工作,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目标任务体现在具体民生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清廉海南”建设行动的内涵,使“清廉海南”建设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为推进泛共和盆地绿色崛起,创造人民更加幸福美好新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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