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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9月12日
  
  党的十九大以来,果洛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委部署要求,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果洛州民族歌舞团团长陈玲违规发放加班费、违规报销个人开支等问题

  陈玲任果洛州文体广电局副调研员、州民族歌舞团团长期间,不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直接干预单位财务管理,违规发放加班费3200元,违规乘坐果洛至西宁往返飞机头等舱7次,违规报销8390元,赴四川成都慰问单位老干部期间违规报销机票1290元,违规报销移动通讯费13637.21元,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1月16日,经州纪委研究,报请州委批准,给予陈玲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报销费用。

  2.果洛州玛沁县农牧科技局原局长冶存军违规发放补助、违规报销差旅费、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冶存军在任玛沁县农牧科技局局长期间,违规发放各类补助和授课补助34900余元;无公函接待7次,且存在使用高档香烟的问题;违规定制服装,合计金额108000元;违规坐支利息111973.55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2430元;以虚报差旅费的方式变相发放福利163940元;私设“小金库”130180元,用于单位日常开支。2018年11月6日,经玛沁县纪委监委研究,报请玛沁县委同意,给予冶存军同志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为科员)处分。

  3.果洛州班玛县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田晓宏出差期间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出省游玩问题

  2018年12月6日,班玛县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田晓宏与单位工作人员前往班玛县知钦乡尼姑安置点进行法制宣传。活动结束后,田晓宏未经请示报告擅自改变行程,带领单位工作人员乘坐警务用车前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活动,于12月7日下午返回班玛县城。期间所产生的费用虽由参与人员以“AA制”的形式支付,但在工作期间组织带领单位干部职工违规驾驶公务用车到省外游玩,造成不良影响,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4月15日,经班玛县纪委研究,报请班玛县委同意,给予田晓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行三名干部予以诫勉谈话。

  通报指出,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准确把握新时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把牵头和参与的专项整治任务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以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成效,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抓作风、转作风、树新风,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青海解放70周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严的思想、严的标准贯穿于整治“四风”问题的全过程,紧盯重要节日节点,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紧盯“关键少数”,聚焦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礼金礼品、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依纪依规依法从严查处。加大查处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强大震慑。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努力实现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切实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中秋国庆期间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带头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果洛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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