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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不止步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5月14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纪委《关于持续强化清明“五一”端午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紧盯清明“五一”重要节点,坚持纠正“四风”不止步,有效推动“十严禁”规定落实落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有效传达部署。坚持教育先行,层层传达。抓好自身学习,以召开组务会的形式集中传达学习《通知》,并对落实作风纪律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抓好督促学习,督促党组自觉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学习贯彻《通知》要求,并由分管领导督促所管部门认真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抓好全员学习,要求基层党支部86名专兼职纪检干部主动担起职责,督促支部做好学习贯彻作风纪律要求。

  二是及时下发通知,严明纪律要求。督促指导驻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等,深化思想认识,增强纠防“四风”的自觉性,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发送廉洁过节信息,重申纪律要求,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及早提醒约谈。坚持关口前移,紧盯驻在单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单位食堂、财务等重点领域,提前对部分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提出纪律要求。

  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开展监督检查。节前,会同省扶贫开发局机关纪委制作权责清晰的检查评分表,采取“三查三看,三问三促”的方式对部分机关处室进行了监督检查。节后,会同驻在单位机关纪委对省渔业管理局、渔业环境监测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牧机械监理站、畜牧业处、种植业处和异地扶贫处、政策法规处、项目监督处及青海省农牧业工程咨询公司等机关处室(下属单位)的作风纪律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驻在单位的作风纪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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