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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纪委监委强措施严要求提升省市信访交办件办理质效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3月21日
  
  2018年,海东市纪委监委通过突出重点、严格管理、强化督办、反馈答复等措施,加强和规范信访举报交办件处置工作,有效提升信访举报办理的综合效果。

  盯重点筛选,坚持问题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认真梳理排查筛选重要信访举报,向下重点交办督办。通过集体研判等方式深入、细致地分析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客观合理、情节是否详细具体,充分评估其可能性和可查性,努力提高交办质量。摒弃“抓大放小”的惯性思维,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无论群众反映的问题事大事小、涉及资金是多是少,只要线索真实可信、具体可查,一律交办,一查到底,形成良好导向。

  台账式管理,实行流转全留痕。对省市交办件统一登记造册,分类建立交办件办理跟踪台账,全面、真实逐件记录受理时间、主要内容、分流去向、办理时限和办理进度等信息,进行动态追踪,随时掌握去向。复印留存信访举报件和领导签批的《重要信访件》,以便审核等后续工作。建立转送登记台账,接收人员面对面签字留痕,全程登记备查。

  多途径督办,严格把关提质效。突出督办重点,改进督办方式,严格审核把关,对上级交办督办件及时跟进督办。针对不同情况,综合采取电话督促、实地督导、听取汇报、调阅卷宗、通报情况、下发督办通知以及约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方式进行督办,加强检查考核及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信访举报办理工作。对上报的交办督办件,督办单位从实体到程序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和上报材料要求进行 “三级”审核把关,对存在的问题,视情况要求补报材料、补充办理或重新办理。

  面对面反馈,答疑解惑促满意。凡实名举报的交办件办理结束后,承办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向实名举报人及时答复办理结果,解疑释惑。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多次答复反馈仍不满意的,组织县(区)纪委、乡镇纪委进行三级联合答复,有效降低重复访和越级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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