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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责任护航乡村振兴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5月10日
  
  县、乡基层纪委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力军”,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是职责所在、使命使然。笔者通过对所在地区---海南州贵南县各乡镇生产生活、春耕备播、政策宣讲、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调研,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就如何强化监督责任,推动乡村振兴,严厉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微腐败”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进行了思考,现分析如下:

  一、基层“微腐败”的特点

  总的看,基层干部的主流是好的,为落实好党的各项富民政策,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但“雁过拔毛”“截留挪用”等问题仍时有发生,禁而不绝,这些都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概括起来,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增长速度猛。近年来的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统计数据显示,农牧区基层腐败问题总量较大,增长势头猛,这些不良现象严重阻碍了农牧区振兴发展。特别是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倡廉深入人心,农牧民群众主动参与反腐败工作的意识增强,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的来信来访逐渐增多。通过对全县受理的问题线索梳理分析,基层“微腐败”问题占比较大,并呈逐年上升态势。2017年,处置问题线索2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 人,反映乡镇村社的问题线索13件,占比为54.2%。2018年,处置问题线索67件,反映乡镇村社的问题线索37件,占比为55.2%。二是涉及领域宽。农牧区基层腐败问题,涉及“三资”、惠农专项资金发放等方面,尤其是粮食补贴、草原生态奖补、扶贫开发、危旧房改造、农村低保和征地拆迁补偿等领域成为腐败问题的易发、多发区。随着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部分村社干部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视为“香饽饽”,想尽办法要伸手,挖空心思要捞好处。如,2012年某村实施扶贫整村推进的购羊育肥项目,时任该村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便利,将该项目款74万元中剩余的3.4万元以村务开支为由占为己有,并利用该村村民的羊群顶替项目羊应付通过了项目检查验收。(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于2017年3月被贵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三是主体分布广。纵观基层腐败案件,腐败的主体覆盖基层管钱、管事、管物的重要岗位,从一把手到关键岗位,从县级职能部门到基层站所,从乡镇干部到村干部,尤其是近年来,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支书、村主任发案率较大。如,某村部分村干部截留挪用村里5名网格管理员2年的薪酬15000元,用于村集体事务开支。(后经查处,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村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截留挪用资金如数退还)四是时间跨度长。虽然关于农牧区基层腐败的案件呈逐年递增形势,但其中大多数问题为十八大以前的问题,时间跨度较大,给查办案件带来不小难度。如,群众反映某镇挪用退耕还林补助款的问题,时间可以追溯到1986年,因当时相关资料保管不规范、乡镇所在地搬迁、人员变动等诸多问题,给查办案件带来了很多困难。五是相互串通多。除了村“一把手”贪腐外,基层贪腐案表现形式中,村干部相互串通的情况较多。因为村干部工作、生活经常在一起,对彼此的情况熟悉,所以往往会相互串通,抱团贪腐,形成利益共同体,一般很难发现。六是后果影响重。农牧区基层腐败,有的看似涉案金额不多,但其危害不容小觑,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导致国家惠民资金“惠官不惠民”,集体资产流失,群众负担加重。   

  二、原因分析

  (一)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乏力。面对新时代农村牧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全县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在工作机制、干部自身素质等方面还不能很好的适应。尤其在较为偏远的农牧区,对党管农村牧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要求不严、执行不到位。干部队伍中,愿意做农村牧区工作的少了,会做的更少,由于工作环境、条件等方面的原因,乡镇留不住人才,缺少新鲜血液。农牧区中,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权责不明确,有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各自为政,拉团团伙伙,家族、宗族派系现象突出。村党支部发展党员“不严谨”,存在“近亲繁殖”,“亲戚、朋友”党员,加大了对基层党员管理的难度。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时,村里的党员不能发挥作用,体现不出党员的先锋、模范、榜样和标杆的作用。

  (二)村社干部总体素质相对较低。贵南县共6个乡镇75个行政村,村干部792名,其中党员584名,占比为74%。从知识结构上看,小学及以下学历为460人,占总人数的58%;初中学历186人,占比为23%;中专及高中学历63人,占比为8%;大专学历12人,占比为2%,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受文化程度、信息接收渠道、传统观念等局限,加之不注重学习提高,许多村干部在知识水平、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还有很多不足。部分村干部党纪党规和法制意识、公仆意识淡化,政治素养不高,竞选目的不纯,把跻身村“两委”看做捞取利益的本钱,在金钱或人情面前背弃党的宗旨。同时,有的乡镇放松了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把完成工作当做“硬指标”,忽视了对村社干部及党员的培训教育。

  (三)惠农资金监管不到位。一是惠农资金多头管理。现有的惠农资金中,有社保、医保、粮食补贴、草原奖补、农机具补贴等等,管理权限分别在人社、农牧、民政、扶贫、林业等多个部门,发放标准、时间都不同,难以进行“一体化”管理。二是职能部门监管不严。各有关职能部门重下拨、轻监督,认为把钱拨出去就是完成了工作任务,却忽视了对惠农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缺少有效的监管,为少数动机不良的基层干部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村级财务公开不规范。有的村财务公开走过场、装样子,公布一些无关紧要的账目,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未能完全保障。加之公开形式守旧、单一,传播范围不广、速度不快、时效不长,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要求。四是政策宣传不到位。不少农牧民群众对党的惠民政策、资金的了解不多,加之文化水平限制,只知道国家会往自己的银行卡打钱,但不知道资金的名称、来源及金额,为少数村干部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惩治腐败的震慑不够有力。就近两年查处的案件来看,党纪处分未能使违纪人员“伤筋动骨”,有些腐败问题涉案金额不大,而法律上常常因为达不到立案标准不予处罚或处罚较轻,未能对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形成有效震慑。一些乡镇党委因为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上“宽松软”,只采取批评教育、谈话提醒、退还违纪款物等轻处理,违纪违法的成本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歪风邪气。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是不折不扣落实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乡镇党委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不断加压,真正把责任传递到基层权力最末端的村党支部。各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县纪委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纪委案件查办的指导和督导,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快查严处一些典型问题,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决不搞内部消化、淡化处理甚至包庇纵容,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声势。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制度,全面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大对基层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按照省州纪委关于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对贫困村进行全面排查走访,全面摸清情况,着力发现问题线索,提出工作建议。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冲破“关系网”,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加强信访分析研判,针对问题反映突出,反映集中的乡镇和部门,加大检查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惠农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在基层干部中存在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及庸政懒政、失职渎职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乱纪者绝不手软。积极发挥县委巡察“利剑”作用,加强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形成发现和处置问题的强大合力。延伸监督触角,完善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公安、农牧、民政、环林、城建、国土、信访等部门之间的合作,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合力。不断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发挥纪委监委的牵头作用,建立健全线索和案件相互移送、通报制度。加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委在领导、教育、管理、督导、示范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好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专业监督责任,推动其加强对职责及业务范围内相关“微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

  (四)健全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机制。一是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凡是与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等,必须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策,充分尊重群众的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二是细化乡镇、村两级党务、政务、财务等公开制度,实行决策、执行、监督过程公开,突出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将政务、财务、基层站所事务公开工作作为基层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及时修改完善不符合实际的制度规定,用制度管人管事。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奖罚惩处、选拨任用等方面紧密挂钩,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抓不落实的事,追不落实的人,加强效能监督。条件允许的乡镇,可以借鉴学习我县过马营镇“村级机制管理运行改革”试点成果,科学设置村干部岗位,配齐配优村纪检员,逐步推广实行村干部“坐班制”。

  (五)加强村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一要严把党员“入口关”,优先发展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的年富力强的群众及优秀妇女代表,选好配齐村“两委”班子,村支书的任职应该征求县乡纪委的意见,由县委组织部备案认可。二要重视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把党性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延伸到最基层,把解决基层干部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等作为查找问题、整改落实的重点,纳入教育之中。大力宣传焦裕禄、杨善洲、尕布龙以及优秀农村基层干部的先进事迹,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精神,筑牢基层干部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三要培育积极健康的廉洁文化。深入挖掘富有县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家训家风、村规民约、德治礼序等传统文化精华。针对农牧区交通不便、生活单调、休闲娱乐方式少等问题,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不良生活积习,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农牧区社风民风不断好转。四是坚持抓“关键少数”与抓基层打基础相结合,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做到小问题不免责,大问题不放过,真正做到严的氛围让大家从空气中就能闻到,铁的纪律让大家在耳边随时听到,违纪违规者受到处理让大家及时看到。(作者系贵南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周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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