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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为受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2日
  
  “县纪委这次迅速查清事实,予以通报,使我卸下了思想包袱,感谢组织的关爱。我将严格要求自己,更加担当有为,不负组织的信任。”浙江省仙居县下各镇党委书记杨含呈郑重向组织表态。

  今年以来,仙居县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针对一些失实举报或故意诬告,为15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其中县管干部11人,“一把手”4人。

  在处置检举类问题线索时注重筛选拟澄清问题线索,对拟澄清的问题线索,以高标准,严要求审慎稳妥开展处置,仔细甄别举报反映问题的真伪,确保澄清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在办结拟澄清问题线索时,即提出是否予以澄清的建议。拟澄清的失实问题经承办科室、信访室、案管室、分管领导等5个环节的审核后再集体研究,会商审核。纪委监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后报县委主要领导同意。澄清工作根据问题线索实际常态化开展,成熟一起澄清一起,成熟一批澄清一批。

  综合考虑各部门掌握的情况,经与澄清对象充分沟通,对不同问题、不同情况的干部、量身定制,以所在党委(组)会议通报会、单位全体干部通报会等形式进行澄清。

  “澄清工作是一场‘及时雨’,让我们基层干部‘流汗不流泪’。”在下各镇党委书记杨含呈的澄清通报会上,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罗波颇有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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