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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行动系列报道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8日
  编者按: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向我省反馈督导有关情况以来,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打伞破网”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反映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效,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近期,省纪委监委网站推出“扫黑除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行动”系列报道,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扫黑除恶: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在行动
  

        10月18日下午,来自我省交通、市场监管、住建、金融、公安、自然资源领域的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围绕着如何压实政治责任,推动打“伞”破“网”,整治行业乱象,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进行了深入交流座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将督促提醒、监督检查、提出建议、责任追究等工作作为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确保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具体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督促传导压力

  强化行业监管


  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重点任务,督促所监督部门和单位压实责任,强化对所管行业、领域的监管,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督促监督单位多形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引导监督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深入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全面厘清扫黑除恶“扫什么?”“怎么扫?”等关键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理清思路、明确目标,不断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用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行动落实“两个维护”。

  督促局党组深刻反思出现的问题,剖析问题的根源,强化行业监管上完善制度机制……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在强化监管措施和责任落实上狠下功夫,将督促提醒、监督检查、提出建议、责任追究等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督促党组认真履职尽责,强化监督管理。

  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通过向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沟通协调、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问题整改落实、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等措施督促落实责任。

  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紧扣各项工作要求,对标对表中央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逐项梳理分解整改事项,建立完善行业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督促建章立制

  持续强化监督


  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强化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督促监督部门建章立制,促进中央反馈问题的整改。

  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局党组深刻反思出现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在强化行业监管上完善制度机制,着力在强化监管措施和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建立案例材料报送制度,确保全面准确掌握整体情况。建立月通报制度,形成激励机制。通过原工商、质监、食药、价监、知识产权五条投诉举报热线并一,实现快速准确处理投诉举报线索的目标。

  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针对发现的情况,督促厅党组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行业乱点乱象的源头治理。出台《青海省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秩序。出台《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行)》,从源头治理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与省公安厅、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应用信息化数据遏制围标串标,与公安机关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查处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通报等制度,明确规定对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项目金额200万元以上等6种串通投标的行为,移送同级公安机关追诉。

  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督促监督单位研究制定《青海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关于明确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典当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审批(备案、试点)流程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四类机构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监管配套制度,研究制定《青海省金融网点监测预警非法金融活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强化分析研判

  助推打“伞”破“网”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探头”作用,不断强化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动性,推动问题线索处置精准化,助推打“伞”破“网”。

  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进一步规范公安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建立专门台账、专人负责,严查公安民警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等问题。依托阳光警务平台,公布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拓宽公安民警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举报渠道。紧盯公安机关查处涉黑涉恶案件中徇私舞弊、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等问题,对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零放过”。纪检监察组先后到各专案组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多次赴各市(州)和部分县(区)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点名道姓进行批评,督促整改。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对2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对去年1月以来受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和信访举报线索进行了起底筛查和梳理统计,排查历年来信访举报案件线索和已查处案件的卷宗,对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地方政府扫黑办或公安部门办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先后深入海西、海北、海南、果洛、格尔木、德令哈、门源、贵南、玛沁、班玛等州、市、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专项督查。

  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局党组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大工作督导检查力度,加强线索摸排和专项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纪检监察组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情况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动真碰硬撕破“关系网”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海西州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纪实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动真碰硬撕破“关系网”,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高点站位 以高度政治

  自觉部署推进专项斗争


  制定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4大惩治任务和15项具体举措;

  制定印发《海西州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幕后“保护伞”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5个方面重点任务,重点部署打击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制定下发《海西州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试行)》,具体规定组织协调、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和结果反馈、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等工作环节;

  制定印发《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问题清单》,对压力传导责任不到位、打伞破网拍蝇力度仍需加强、党委政府及部门监管不到位等提出明确要求;

  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与青海省委的对接反馈,就共性问题制定15项具体措施,印发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分工,明确4个方面8项具体任务,推进各县(市)纪委监委工作划分战区,实行纪委常委联点负责制;

  ……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西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会、印发学习贯彻意见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领会中央、省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文件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后,引导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从“三个事关”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增强纵深推进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上再提升、责任担当上再增强。

  6月中旬,州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清风海西”发布“州公安局某支队政委马某、大柴旦行委公安局纪委书记荆某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被引起广泛关注,这说明人民群众非常关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释放了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的强烈信号。

  强化深挖

  “打伞破网”形成强大声势


  2016年12月5日,大柴旦地区发生“寻衅滋事案”,在案件笔录、现场照片、受案材料等一应俱全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却私下协商解决,淡化处理了。直到一年多后的恩某恶势力集团“非法经营案”案发,这起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才立案侦查,这背后必然有相关公职人员的不作为慢作为。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海西州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排查问题线索,重点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干扰正常市场秩序、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敲诈勒索等问题。对2018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回头看”,对已办结问题线索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查否件”进行分析研判,从中再找突破口,对正在办理的问题线索全面排查分析,着力发现和查处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分赴各地区,深入一线蹲点靠前指挥,及时调度重点案件查办工作,持续传导压力,研究推进措施,帮助解决问题,指导推动“打伞破网”攻坚行动,打破地域层级界限,以案件为导向组建办案“突击队”,创新办案模式,强化直查直办、提级领办和督查督办,着力查办了格尔木殷某涉黑案中涉及党员公职人员问题线索,对5名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提级直查直办了大柴旦“恩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对涉嫌充当“保护伞”人员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在全州形成了“打伞破网”的强大声势。

  主办恩某案件的州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负责人说:“在查办案件的10个月时间里,每个人身上都有着沉甸甸的压力和责任,一颗悬着的心从没有放下过,身体和精神承受着巨大压力。”今年以来,他领导的办案组全年只休息了10多天,还包括事假病假。他自己患有胃病,每天都是揣着药一刻不停地忙着调查取证。“我们既要办一个成一个,不能给纪检监察机关抹黑,更要在‘打伞破网’中克服困难,勇往直前,担当起历史赋予的使命。”

  强化督促督导

  推动整改落实见真章


  就在前几天,州纪委监委还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约谈各县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确保“打伞破网”百日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断深入推进。

  自中央督导组进驻以来,州纪委监委接受中央督导组督办交办问题线索6件,立案审查调查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5人。

  这组数字的背后是海西州纪检监察机关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工作督查以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考核等工作,把落实专项斗争任务作为优先必检必查内容,先后4次开展监督检查,持续传导压力,着力压紧责任,推动各地区党委、政府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单位齐抓共管责任。重点查办了格尔木殷某涉黑案、大柴旦恩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及充当“保护伞”问题,对15名涉案人员立案审查调查。

  国庆长假过后,州纪委监委会同州委政法委对格尔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督导。督导组查看台账、座谈交流、听取汇报,了解重要案件查办进展情况,督促加快加大查办力度,督导抓紧启动案件的问责程序,“虽然案件仍在办理,但事实清楚的要马上启动职能部门失职失责问题的问责程序,这是我们此行的主要目的。”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沈永才说,督导组还深入相关成员单位、乡镇,按照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和海西州整改方案,督促督导整改落实工作。

  人民战争

  扫黑除恶全民参与制胜关键


  2019年9月10日,海西州民族文化活动中心广场,一场由德令哈市委市政府主办,市纪委监委承办的党风廉政建设专场文艺演出激情上演,各单位悬挂横幅、展出展板,向市民群众宣传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纪实和成效,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和舆论声势。广大群众反响热烈,表示全力拥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更多黑恶势力受到打击,大家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只有把所有社会资源调动起来,把广大群众真正发动起来,才能彻底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海西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户外LED显示屏等新媒体全方位大声势宣传,利用公开大接访、国家安全宣传日等活动,面对面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在群众聚集区印发宣传图册、张贴《关于检举揭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的通告》和《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的通知》,提高全社会知晓率,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张贴宣传材料1000余份。

  加大宣传、强化通报曝光,让群众看到了纪检监察机关惩治黑恶势力的力度和决心;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办案“突击队”,协同配合查办是案件取得突破的关键所在。

  大柴旦相关部门公职人员涉嫌充当“保护伞”违纪违法案件,是州纪委监委小李抽调参与查办的第一起案件。在参与谈话、制作笔录、外出调证等各项工作中,西去大柴旦,东奔西宁,40多天时间里每天都奔走在查办案件的路上,“有一个星期几乎每天都是凌晨才睡下,办案的那段时间没有上下班之分,没有节假日,整天都泡在办案点。”抽调结束,说起那段经历,他仍然觉得累并成长着,忙并收获着。

  涉恶的村党支部书记被留置了!

  恐吓、威胁、滋扰、控制汽车站客源,强行收取客运班车“管理费”、非法敛财百万元的涉恶犯罪集团倒台了!

  消息一经传开,当地群众和客运市场经营者都拍手称快,大声叫好。社会风气的好转,让公众有了更多安全感;群众信心的树立,让他们自觉投身专项斗争。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唯有惩腐拔“伞”,除恶务尽,才能赢得民心。“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党员、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做到监督到位、执纪到位、问责到位,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海西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坚定地表示。
  
  


 
  压实政治责任 推动打“伞”破“网”

  ——西宁市纪委监委四措并举抓好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纪实

  
        铁拳打“伞”,守护夏都西宁;利剑破“网”,扬起清风正气。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这一重大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政法机关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动真碰硬撕破“关系网”,深挖彻查打掉“保护伞”,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截至目前,全市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9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数字的背后,体现了西宁市委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担当。

  数字的背后,是人民群众有了更多、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吹响,一场荡涤黑恶、清除污垢、摧毁黑恶势力的风暴在高原古城西宁大地迅速掀起。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将此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牢不牢、“两个维护”强不强的重大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在市纪委全委会、常委会、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等场合,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作出系列安排部署。为更好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纪委监委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一把手”工程,纪委书记直接上手查处涉黑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由纪委副书记直接参与查办。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参照市纪委监委的做法,通过召开部署会、推进会、督促会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号令即出,动若风发!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谋划推进。中央督导组督导问题反馈后,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市纪委监委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常委、委员带队,设八个监督组,做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督导落实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根据《西宁市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制定市纪委监委落实整改措施,从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四个方面逐项落实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同时,按照省纪委要求,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打伞破网”百日攻坚行动,以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紧盯“直接涉黑、袒护包庇、间接助长”三类“保护伞”,对重点线索和案件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做到一周一督办,半月一汇总,确保反馈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得到整改。市纪委监委先后召开24次研判会议和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工作例会,研究部署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结合西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针对中央督导组和省扫黑除恶执纪问责组交办的重点督办案件和市纪委本级受理的未办结问题线索,建立领导包案制,采取班子成员包案督办、重点督办、下沉督导、分工包片等方式,通过工作例会、点对点对接,对重点案件及时分析研判,紧盯不放,提高“打伞破网”的精准度。

  在整改落实中,及时通过召开专题会、案件分析会,听取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同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市纪委主要领导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和集体约谈,进一步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发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将分工联系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履行责任情况同日常监督结合起来,督促职能部门履行好主体责任。

  为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一个都不放过”,市纪委监委找准靶向、主动出击,核查组全体人员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履职尽责、甘于奉献,放弃节假日休息,夜以继日,加班加点,经常工作到深夜,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着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的绝对忠诚和对人民的满腔挚爱。

  

  打掉黑恶势力头上形形色色的“保护伞”“关系网”,才能净化党风政风,使扶正祛邪的正气更加充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整改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清单式管理,跟踪式推动、销号制落实,确保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督导组督办的案件线索核查全部“清零”、反馈的突出问题整改全部“清零”、问责的问题线索核查全部“清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途径,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线上运用网上举报系统、举报电话、邮箱、微信公众号等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的打击重点、举报范围、内容和方式。为扩大举报面,在公安机关向全社会张贴的通告中增加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扩大群众的知晓率;线下结合“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宣传专栏进行广泛宣传。制作省纪委扫黑办发布的《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投案交代问题的通告》宣传海报,张贴在公共场所明显位置,通过《西宁晚报》连续刊登宣传《通告》内容,向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8个单位转发了《通告》,并要求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传达学习,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形成了全民动员、广泛参与、主动监督的浓厚氛围。自中央督导组进驻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新增问题线索201件。

  严格按照“三个绝不放过”要求,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对案情复杂的案件采取提级办理,集中攻坚,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逐案过筛、循线深挖,不让一个“保护伞”漏网。如在查处朱某被持刀砍伤案中,通过认真调查核实,发现办案人员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况。对此,市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对负有责任的陈某某等4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4人做出了组织处理。同时,为达到以案促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向该单位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责令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并抓好整改,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才能事半功倍。市纪委监委聚焦线索、凝聚合力,加强与上级机关联系沟通,将上级纪委监委和上级政法机关督办、交办、转办问题线索作为接收线索的主要渠道。强化协作配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协作配合的工作制度(试行)》和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同步办理、案件会商等具体工作事项,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侦办立案的涉黑涉恶重要案件同步介入、同步核查,深挖其背后公职人员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整改落实期间,市纪委向省纪委扫黑办移交问题线索13件15人,向市扫黑办移交问题线索14件9人。收到全市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52件60人,并有效进行了分类处置。

  市纪委监委统筹各方、形成合力,确保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同频共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主动对接,互通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合力推动整改工作。其间,全市各级纪委监委对省纪委监委重点督办的46个重点案件,采取“逐案过筛”的方法,对所有涉案人员进行全面深入摸排,深挖细查有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有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确保无遗漏,无死角。如,在核查刘某某减刑案中,通过深挖彻查,使多名违规办案人员在逐案过筛、循线深挖的过程中现了形,在刘某某减刑案中负有责任,先后对六人立案审查并作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落实“两个一律”,坚持“一案三查”,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快速移交和联动办案,对上级督办件和交办件以及政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成立专案调查组,快查快处,既查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组织,又深挖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严格落实“双向签字背书”制度,督促公检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对办理的每起涉黑涉恶案件是否存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签字背书,防止线索遗漏流失。截至目前,共对公安机关侦办的30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双向签字背书。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已处置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复核工作,市本级提级复核7件,县区复核40件。对市公安机关办理的宋某某等人涉嫌诈骗案件开展评查,从中发现市司法局下属公证处1名工作人员的问题线索,对其立案调查后作出了处理。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全市各级纪委监委始终对惩腐打“伞”形势有着清醒认识,对中央督导组的督导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果断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责任压得实,才能使工作紧起来、实起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对未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以及“零立案”的县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把联系地区党委政府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作为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主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将分工联系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责任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内容,督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教育、民政、政法、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金融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对本部门、本行业2018年1月以来受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和信访案件进行“大起底”“大筛查”,认真排查问题线索,深挖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用好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整改期间,市纪委监委向市公安局党委、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工作建议,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堵塞漏洞,加强监管。

  中央督导组问责清单反馈后,市纪委监委召开问责线索安排会,研究部署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落实整改责任,深化细化整改措施,统筹人员力量,抽调市纪委、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5个问责线索核查组核查问题线索。同时,每周听取问责线索进展情况汇报,逐个找“病灶”,开“药方”,对重要情况处置、案件查办及时协调调度,持续传导压力夯实责任。

  扫黑除恶,务必铁帚除尘、露头就打;务必综合治理,打早打小。西宁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关键阶段,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持续发力始终保持“惩腐打伞”高压态势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为契机深化“打伞破网”工作综述

   
        7月26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导有关情况。当晚,省纪委监委就召开专题会议逐条逐项深入分析研判,拿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由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片领办。

  这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的一个必选动作。

  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以来,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2019年6月以来的4个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321人,处理人数是去年同期的4.5倍,“打伞破网”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凝心聚力,高位推动整改工作

  问题整改不到位决不放过。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中央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深学细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领会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有关整改要求,认识上再提升,站位上再提高,部署上再加强,高位推动整改工作。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滕佳材同志先后3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整改工作,4次对具体问题线索处置作出批示要求。省纪委监委及时研究印发《省纪委监委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对6个方面突出问题提出17项整改措施。

  加强与政法机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主动跟进中央督导组督办的每一件问题线索,集中时间逐一听取、分析、研究省纪委专案组和8个市州纪委监委牵头整改的问题、问责事项以及“打伞破网”重点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汇报,并对问题线索办理量大的西宁市和海西、海南、海北州进行实地督导,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的问题就是要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7月27日,在细化整改措施的过程中,省纪委监委扫黑办负责同志反复强调。

  强化监督,督促整改责任落实

  知责才能明责,明责方能尽责。

  将市州党委、政府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视监督的重点内容,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将中央督导移交的问责事项分别交西宁、海东等6个市州党委办理,让市州党委在整改问责工作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对中央督导组点名批评的4家省直单位在专项斗争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人和事,及时启动问责程序,问责12人。

  对8个市州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覆盖督导,对案件办理进展缓慢、与政法机关配合不到位的3个市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

  省纪委监委紧盯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推进缓慢、“打伞破网”力度不够等突出问题,通过强化日常监督、及时提醒约谈、开展全覆盖督导、严肃进行问责,不断强化监督,压紧压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政法机关的直接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做到整改工作责任清、底数明。

  百日攻坚,保持惩治高压态势

  什么行业黑恶势力猖獗,什么领域群众反映强烈,就重点深挖这个行业、这个领域的“保护伞”。哪个问题重大,哪个案件复杂,就要拿出新招、实招、硬招来啃“硬骨头”,破“硬堡垒”。

  坚持把查深查透重点案件作为突破口,是深入推进“惩腐打伞”的有效措施。省纪委监委为期3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腐败和“保护伞”“百日攻坚行动”及时启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实行“打伞破网”百日攻坚行动战区制,对重大复杂案件打破地域层级界限,加大直查直办、提级领办、挂牌督办力度,查处了一大批涉黑涉恶腐败的公职人员,形成了强大的震慑。

  西宁市公安机关在侦办袁某某黑社会组织案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抽调80名纪检监察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由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一线坐镇指挥,同公安机关协同作战、深挖彻查。截至目前,专案组已立案审查40人,10余名公职人员因涉嫌腐败及“保护伞”问题被采取留置措施。

  已经退休的某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张某某利用职务影响,伙同黑社会组织所属公司为其子承揽工程被查处,受到留党察看2年处分,并被降低退休待遇。

  “惩腐打伞就是要稳、准、狠,只要有腐败问题,只要是‘保护伞’的一个也不放过,即使已经退休了,也要追究到底。”专案组工作人员在谈到案件时表示。

  同时,把深挖问题线索也作为攻坚的重点任务,多措并举全面起底。逐案过筛公安机关查办的案件,从28起涉黑涉恶案件中核查出120余名公职人员涉嫌腐败、充当“保护伞”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以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再次公布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网址,发动群众积极举报。6月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信访举报同比上升254%。省纪委监委发布《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投案交代问题的通告》,5名公职人员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2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强大的警示震慑和政策感召作用充分显现。

  打建并举,持续深化源头治理

  “标本兼治、打建并举是源头上防范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治本之举,我们在深入‘打伞破网’的同时,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制度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在8月初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党风政风监督业务培训班上,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房地产项目串通投标、违法转包分包等违规违法行为,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敏锐地发现了这个问题,督促驻在单位健全完善制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单位深入调研,《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处理办法》《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迅速出台,从制度层面遏制违规违法问题发生。

  着眼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坚持边打边建,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线索定期调度、研判、报告,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双向签字背书,异地交叉办案、领导包案等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上升为制度办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对全省面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研判,查找问题发生的根源,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堵塞制度漏洞。

  正如大家探讨交流的一样,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既注重“打”,持续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向纵深发展,又注重“建”,不断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推动“惩腐打伞”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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