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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共青海省十三届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8日)
滕佳材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年2月8日
  
同志们:

        我代表十三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三届省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措施。上午,王国生书记作了讲话,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召开和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省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

        十二届省纪委的工作,在去年5月召开的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已作出总结,下面就换届以来的主要工作,从8个方面作简要回顾。

   (一)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进一步增强

        筑牢从严管党治党思想根基。广泛开展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的宣讲解读,凝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在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上,开展专题辅导,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全面系统学习掌握中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省纪委各常委深入市州、县市区开展宣讲解读,与基层党员干部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加强工作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领,使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深入人心、深入实践,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换届纪律,严把选人用人关,特别是严把党的十九大代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和省委委员、省纪委委员提名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18批236人次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进行审核回复,取消不合格人选资格,确保了人选质量。对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会风会纪、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学员的作风纪律首次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成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生动实践。

   (二)锲而不舍纠正“四风”,作风建设在巩固中深化

        扭住老问题不放。坚决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操办婚丧喜庆等问题,持续释放严的信号。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7起,处理179人,对51起、涉及110人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紧盯新动向发力。针对“四风”出现的新变化、新表现,组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等问题。去年8月至12月,全省共处理党员干部423人,对99起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三)加强扶贫、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效明显

        着力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年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50件,处理519人,对61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纪问责力度。认真处置中央和我省环保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坚决整治违规违纪和失职失责问题。全年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211件,处理330人,对12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四)坚持惩治不松手,反腐败压倒性态势不断拓展

        持续强化不敢的震慑。加强信访举报平台建设,拓宽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扩大问题线索来源。加大执纪审查全覆盖的力度,强化省纪委直查直办、上下联办、专案督办等措施,指导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突出执纪审查职责。全年处置问题线索3704件,初核2208件,同比上升33.33%;立案701件,同比上升60.0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34人,同比上升90.59%;其中处分州厅级干部20人,县处级干部115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999人。结合查处的严重违纪和违法典型案件,组织召开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延伸到市州、县市区、乡镇、村,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自觉。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用好第一形态,认真开展谈话函询,及时咬耳扯袖。对查实的违纪问题,综合考虑性质、情节和被审查对象认错悔错改错表现,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全年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涉及4991人,其中第一形态3808人,占76.30%;第二形态861人,占17.25%;第三形态251人,占5.03%;第四形态71人,占1.42%。“四种形态”得到有效运用。

   (五)以上率下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管党治党持续向基层延伸

        在责任传导落实上下功夫。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落实提醒约谈、监督检查、履责报告等制度,针对管党治党中存在的工作不实、措施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指导、下达整改建议书、抄告通报督查情况,推动责任一级一级向下传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全会和纪委全会均安排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大会报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现场接受点评和民主测评。全省共有130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责述廉,主动接受监督。为防止“一述了之”,省纪委针对点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跟踪监督,以上率下传导压力,推动落实。

        在追究问责上下功夫。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全省对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19个党组织和113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对20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六)强化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党内监督合力不断彰显

        深入谋划推进十三届省委政治巡视。制定下发《十三届省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2年)》,启动十三届省委首轮巡视。坚持深化政治巡视,突出扶贫和环保领域,完成对海东、果洛、玉树等地9个深度贫困县的常规巡视和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专项巡视。巡视发现问题145件,问题线索225件,其中边巡边改152件,首轮巡视开局良好。

        探索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指导推动巡察工作。年内,市、县共巡察基层党组织502个,发现问题3559件,移交问题线索275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起到了重要作用。

        不断加强派驻监督建设。省纪委着力加强对派驻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从管人、管事、带队伍抓起,着力提高素质能力。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和加强派驻监督工作。在市州积极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市州派驻监督工作迈出新步伐。派驻机构增强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全年处置问题线索497件,立案24件,同比分别上升76.24%和60%,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派驻监督取得新进展。

   (七)认真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全省试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不折不扣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从中央办公厅印发在全国推开试点工作方案开始,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省纪委在前期提早谋划准备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太原部署会议精神,组织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省、州、县三级检察机关人员转隶及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全部完成,已有3个市州和29个县市区的监察委员会相继产生并挂牌,省监察委员会也于今天上午正式挂牌。春节前,其余市州、县市区的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工作将全面完成。纪委同监委合署办公,依纪依法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八)狠抓队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得到进一步提升

        加强能力素质建设。紧扣政治定位,强化政治素质。十三届省纪委第一次常委会就专题安排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使班子成员增强政治觉悟,带头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见行动、作表率。邀请中央纪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视频会议方式,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作专题辅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能力。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整体业务。落实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制度,选配了4名市州纪委副书记、2名派驻纪检组长。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录用干部53人。通过中央纪委、省委党校等渠道开展业务培训72期,参训人员609人。坚持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制度,通过“以案代训”、抽调人员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能力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

        保持清正廉洁。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谈心谈话、约谈提醒等措施,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处置问题线索,防止“灯下黑”。全年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0件,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诫勉谈话16人,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总体来看,2017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为落实“四个扎扎实实”、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辛勤工作、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代表省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意识还不强,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看待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在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上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的对反腐败斗争复杂性还缺乏正确深刻的认识,错误地认为差不多了、该过去了,心存侥幸,不收敛、不知止,甚至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有的学习本领、落实本领有欠缺,反对“四风”、严守纪律的思想基础还不牢固;有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抓得不实、作表面文章,喊得多、行动少、落实差,管党治党还没有真正抓起来、管起来、严起来;“两个责任”向基层传导还普遍存在层层递减的问题,不少基层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责任不清、缺乏担当、主动作为不够,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屡屡出现;纪检监察机关面对新时代新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理念思路、素质能力、工作作风还存在不少差距,不会为、不善为、不愿为、不敢为、本领恐慌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一级抓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用实措施硬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推动管党治党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二、牢牢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同十九届中央二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十三届省委三次全会精神贯通起来学习领会,学懂弄通做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工作中,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五个方面的重要遵循:

   一要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实践证明,做好任何工作都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和引领,新思想就是当代中国共产党前进的航标和灯塔,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担当摆进去,自觉运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能力水平。

   二要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政治任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履行着纪检监察两项重要职责,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党绝对忠诚,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目标,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和绝对权威。

   三要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判断,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排除错误思想干扰,充分认识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坚决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要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方法,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统一”,是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的深刻总结,是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我们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六个统一”的内涵要义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思路举措和方式方法,正确处理从严抓思想、抓监督、抓执纪、抓制度与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关系,把党员干部的心思和力量凝聚到敢担当、善作为上来。

   五要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纪委的职责定位,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要准确领会赵乐际同志关于监督执纪问责辩证关系的深刻阐述,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职用权、对全体党员履行义务进行检查督促,重在发现问题;认真履行执纪核心职责,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进行审查,重在查处问题;认真履行问责重要职责,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进行追究,重在压实责任。聚焦主业主责,把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做得更加精准、务实,高质量完成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

   三、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结合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二中全会、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三届省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牢记使命职责,坚定政治站位,开拓进取、担当有为,为开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穿一条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一个统领,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四个着力”,着力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把“两个责任”压实到基层,着力深化作风建设,着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巩固拓展“两项成果”,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成果,巩固拓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成果;推动“两个提升”,进一步提升政治巡视巡察,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通过采取“11422”工作布局,围绕一条主线,做实做细9项重点工作,推动建设良好政治生态,为在新起点上奋力开创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主线决定方向,主线关系全局。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就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强化主业主责的指南针和定盘星,各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主线来谋划、沿着主线来推进、对照主线检查和改进工作。主线握得牢、牵得紧,我们的思路才能对上卯,我们的办法措施才能跟得上,工作才能不跑偏、见实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充分理解主线的含义,认清主线的作用,忠实践行“四个意识”,在主线的引领下,突出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一)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在加强政治建设中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坚守职责定位,发挥独特作用。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着重对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二中全会、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注意发现和查纠“四个意识”不强,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中央决策部署,执行力差、行动不坚决等问题,推动各级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纪,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要对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十三届省委三次全会精神,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检查监督,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要注重从政治生态现状方面加强分析研判,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从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积极开展党内谈心谈话。各级纪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加强同所辖党组织和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的谈心谈话。纪委书记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要同下级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做到“三个人必谈”,沟通情况、交流思想,针对问题指导工作、从严要求。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负责、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要用好谈话函询结果,对受到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求其在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警示教育其他成员,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政治功能。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在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主要领导请示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请示报告。

        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及时发现、处理,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清除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要加强对维稳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维稳决策部署不力、工作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或参与不稳定事件的党员干部,该追责的追责,该纪律处分的给予纪律处分,绝不姑息。要严把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探索建立干部廉政信息电子档案,认真审核有关情况,高度负责地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着力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省、州、县三级监察委员会成立挂牌,标志着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改革任务依然繁重。下一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改革深入开展,完成试点各项工作,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要抓好人员融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体制改革的全过程,使检察机关转隶的人员正确认识单位虽然变了,但职责使命没有变,更有利于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使纪检机关的人员正确认识监委的成立、检察机关人员的充实,是对纪检工作有力的支持和加强,是党的建设事业的需要。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形成大家庭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要充分考虑纪检监察干部的混合编成和岗位安排,根据业务能力、个人特长和专业特点优化组合,形成优势互补,增强内设机构的整体合力。

        要加强教育培训。以党章、党规、宪法、国家监察法为重点,抓紧做好政治和业务培训。各级纪委监委要首先抓好自身的学习培训,省纪委监委负责统筹安排对省、市州、县市区人员的分批集中培训和外出培训,上下联动、内外结合,在年内实现轮训一遍。对纪检干部侧重加强宪法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对转隶干部侧重加强党章党规和执纪业务的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既懂审查调查,又能审查调查,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实现纪法有效衔接。要把纪检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好经验好作风融合起来,通过加强支部建设、组织集体活动、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促进纪检干部同检察机关转隶的干部密切思想沟通和业务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要强化纪法贯通。要把对党员监督全覆盖同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有机统一起来,着力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促进执纪执法同向发力。在加强执纪审查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和深入分析研究涉及法律法规的问题;在开展职务犯罪调查的同时,必须考虑涉及的违规违纪问题,使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要认真学习借鉴北京市执纪执法“一程序两报告”的做法,对党员监察对象同时存在违纪问题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履行一套程序,形成执纪审查、职务犯罪调查两个报告,审理部门对两个报告同时审核,使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同步并行。要积极探索推进派驻机构履行监察职责和向乡镇纪委赋予监察权的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不断加以规范,推动监察实现全覆盖。各级监察委员会要抓紧依法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市州要建设功能齐全的留置场所,加强规范化管理。要加强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使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要加强制度建设。省纪委负责牵头抓总,在学习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的同时,善于总结提炼省、州、县三级的实践成果,从程序、实体、管理监督等各方面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提高审查调查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着力把“两个责任”压实到基层。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两个责任”向基层传导不到位,有的环节比较薄弱等问题,要着力补短板、强不足,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全面覆盖。

        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党章规定的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任务,在协助、推动上下功夫,切实担负起各级党委的“助手”职责,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推动责任落实。要牢牢抓住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书记的第一责任这个“牛鼻子”,建立健全调研督查、约谈提醒、随机抽查、通报曝光等制度措施,严抓严管,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的问题,推动管党治党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市州纪委要继续带领指导县市区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切实加强乡镇、村社区和基层站所等方面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通过召开交流推进会或观摩研讨会等方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省纪委将加强约谈市州、省直机关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市州纪委要加强约谈县市区、市州直属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省直机关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和县市区纪委也要建立约谈机制,一级一级向下延伸,形成制度。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村务、居务监督工作的指导,在党支部配齐配强纪检员,加强基层组织监督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实落细到基层。开展随机抽查监督,在继续加强年度考核的同时,省纪委将采取重点随机抽查的方式,每年选两个市州和两个省直单位,突出问题导向,深入细致地抽查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抽查结果向省委报告、全省通报,以点带面推动各级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建设,把从严管党治党在企业引向深入。

        要强化监督责任落实。认真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执纪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两为主”机制,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上级纪委要加强对下级纪委和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加强对下级纪委班子建设的领导,加强对下级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审查调查等工作的领导,督促各级纪委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省纪委将加强与中央驻青单位纪检部门的日常联系沟通。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将纪检组统一更名为纪检监察组,赋予派驻机构适当的监察职责。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推动市州全面完成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以推行综合派驻为主要模式,积极推进县市区派驻机构改革。要进一步加强对派驻工作的管理监督,从抓领导干部入手,选好配强纪检监察组长、副组长;加强人员的优化组合和能力培养,通过整合力量、加强执纪监督、开展审查调查、参与巡视巡察等,提高实战本领和业务技能,增强战斗力;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和工作关系,增强派驻机构同派出机关的工作协调与融合,增强归属感、责任感,积极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要强化追责问责。用好问责利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四)着力深化作风建设。作风建设已成为管党治党的一张靓丽名片。但“四风”反弹回潮隐患依然存在,必须坚持纠正“四风”不止步,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下更大功夫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扭住重要节点,强化廉洁要求,开展明察暗访,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管出习惯、化风成俗。以深化“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治理为重点,着力解决隐性变异问题。针对基层存在的乱发津补贴、违规搞福利、超标准公务接待、虚假支出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私车公养等问题,市州、县市区要普遍开展专项排查清理。通过交叉互查、上下联查、“点穴式”抽查等方式,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注重发挥审计、财政、公安、税务等部门和巡视巡察的优势,拓宽查纠“四风”的路径,紧抓不放、寸步不让。对市州、县市区的排查清理,省纪委将适时开展抽查和重点检查,要抓就抓出成效。以深入推进“不担当不作为”治理行动为切入点,全面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重点从巡视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发现和梳理出的学习不深入,台账资料抄袭造假,学用结合有差距;工作方法简单粗放,作风不实不细;不按制度规定办事,违规操作等问题抓起,认真查纠学风文风不实,工作弄虚作假、敷衍应付,门好进事难办,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对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只当口号不抓落实、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只见表态不见行动的坚决问责,对“四风”问题多发的地区或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一要抓领导机关这个根本。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以上率下。要从省直机关单位抓起,通过自己主动纠、下级帮忙纠、派驻机构协助纠,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抓出实际成效。省纪委将加强督查,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应对整治工作的,要抓典型执纪问责。二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体责任在各级党组织,第一责任在主要领导,要推动、督促各级党组织的书记从自身做起、从队伍抓起、从问题改起。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检查梳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明确领导分工,狠抓整改落实。要把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决不让特权行为滋长蔓延。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洁身自好、勤政廉洁。

        下更大功夫增强党员干部的群众感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大兴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上作出表率,协助党委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群众路线,提高工作本领。要拓宽信访工作渠道,开展领导干部下访、走访、定期接访等活动,领办、督办信访问题,通过解决一个个实际问题,增强群众的信任感,密切与群众的关系。要广泛开展察民情、解民忧、办实事活动,推动党员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困难问题多、群众意见多、工作滞后的地方,了解民生、扶贫、救济救助、教育、医疗、危旧房改造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实实在在解决问题,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始终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五)着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步入新时代新征程,纪律建设只能紧不能松,越往后越严。

        切实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以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结合新制定出台的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各级党组织把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和组织生活日程,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各级党组织经常学、党员干部主动学,使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协调指导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加大党章党规党纪的培训教育力度,开展专题教育、专题研讨和专题讲座,深化教育内容,提高教育质量。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业务骨干要承担授课和辅导任务,主动讲、主动与广大党员干部交流,在纪律教育中积极发挥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平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解读党规党纪,通报曝光典型案件,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选树优秀党员、廉政模范,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加强案例警示教育,抓住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契机,进一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运用省上和市州县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经常性通过通报、召开警示教育会、编辑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制作电教片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纪律法律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切实增强“四种形态”的综合效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早发现上下功夫,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再深化,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更加注重提高谈话函询质量,扎扎实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谈话函询的过程成为教育引导被谈话函询对象对党忠诚老实、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的过程,如实向组织说明有关情况。对反映不实的,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及时予以澄清。对存在问题的,帮助悔过纠错。对欺瞒组织、弄虚作假的,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对谈话函询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必要的核查,对重要情况和重点问题认真进行核实,提高谈话函询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能对方说什么是什么,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要对谈话函询了结件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疑点、疏漏等认真复核,进行再发现、再查纠。要精准把握运用其他形态,让第二种形态成为多数,在干部有小错的时候就阻止、就敲打,党纪轻处分及时跟进,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使第三形态真正成为少数。对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执迷不悟、拒绝组织挽救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要积极探索将“四种形态”的基本原理运用到监察工作当中,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执法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强化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切实增强日常监督执纪功效。党章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织相应的纪律处分权限,充分体现了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权责一致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和推动党组织把监督管理抓在平常、严在经常,发现干部的缺点不足,就及时批评教育,出现问题就抓紧纠正处置,坚决反对和防止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和好人主义,让严的要求随处可见,严的氛围越来越浓。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讲规矩、守纪律。要把严格管理与正向激励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精神,对在改革创新、大胆尝试、锐意进取中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容错免责的失误和过错,不予追究处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要着力构建清亲政商关系,倡导和推动政商遵纪守法、清廉为政从业,坚守诚信、廉洁、公正,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六)巩固拓展反腐败压倒性成果。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绝不能半途而废,绝不给心存侥幸的人任何幻想,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

        要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等重点问题。同时,结合我省实际,严肃查处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专项资金使用、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出让、物资采购、金融信贷等方面利益输送、以权谋私问题。充分运用国家监察法,在查处受贿的同时,严肃查处行贿案件,清除“围猎”源头,从根本上遏制增量。各地各单位还要针对本区域本系统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污染源”,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加强信访分析研判,针对突出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恶意诬告、陷害干部的信访反映,要认真核实甄别出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维护良好信访环境。严谨细致、审慎稳妥处置问题线索,准确把握分类处置方式,扎实做好谈话函询和初核工作,提高发现问题、查实问题的能力。要着力解决一些县市区处置问题线索能力不强,查处问题积极性不高,自办案件少的问题,突出强化审查调查职责。切实发挥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对重大问题、重点案件的组织协调,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不出问题的底线。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全面完成追的任务,提高防的能力。

        要着力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治标与治本协调推进。要在持续强化不敢腐震慑的同时,注重总结分析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地区、单位研究对策措施,推进机制制度创新和改革,靠制度规范权力、完善管理、制约行为,不断扎紧不能腐的笼子。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价值观,增强“四个自信”,强化不想腐的自觉。

   (七)巩固拓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我们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基层专项治理,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聚力推进扶贫、民生领域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三年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省纪委将成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一要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走访和调研督导工作,安排干部深入乡镇、进村入户、走访群众排查问题线索。乡镇纪委书记、村纪检员手机号码必须向群众公开。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扶贫、民政、财政、农牧等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问题线索移送办理。对有线索不移送,职责范围内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处理。要加强与审计机关的协调配合,积极利用可靠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扶贫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的专项审计,深挖问题和线索。二要着力提高查处问题的能力。省纪委要继续采取直查直办和提级领办等措施,有重点地突破一批典型案件。要整合纪检监察机关整体执纪执法资源,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选择一批重要问题线索,向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办,由纪检监察组直接核查督办解决。市州纪委要拓宽思路,改进方法措施,多在整合力量、加大核查力度上作文章,通过采取上下联办、异地交叉互办、常委包案督办、专案提办等方式,提高查实问题、抓典型案件的能力。县市区党委主要领导每年要主动领办2到3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抓实抓细,一抓到底。县市区纪委要发挥身处前沿的作用,调动整合县市区直属单位和乡镇的力量,抓好群众身边违规违纪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财物“动奶酪”的,必须严惩不贷。三要强化市州、县的监管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建立省纪委例会制度,每年适时召集深度贫困县的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召开例会,听取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压实监管责任。建立月报制度,市州、县市区纪委要按月上报执纪问责有关数据。根据工作情况,上级纪委要加强工作指导,把监督责任落实落细。各级纪委要监督指导扶贫、民政、农牧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形成监督合力。对管辖范围内的问题和线索办理失察失责的,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双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增加通报曝光频次和案件数量,凡查处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带有普遍性的案例,都要及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强有力震慑。紧紧围绕青海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特殊责任,服务大局,继续抓好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积极推进黑恶势力“保护伞”重点治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将治理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切实解决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特别是“村霸”“宗族势力”“家族势力”“部落势力”等突出问题,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善做善成。

   (八)进一步提升政治巡视巡察。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充实完善了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出了战略性制度安排,成为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必须贯彻落实好。

        在强化政治巡视上再发力。按照十三届省委巡视工作规划,扎实推进对市州县的常规巡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盯被巡视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执行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发现问题、强化震慑。统筹安排常规巡视,深化扶贫、民生、环保等领域专项巡视,强化机动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精准发力、精准查找问题。要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加强对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在提高整改质量和成果运用上下功夫,发挥巡视监督标本兼治的作用。

        在加强市县党委巡察上再深入。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着力提高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市县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机制,不能把巡察推给纪委主抓,党委必须履职尽责。要突出政治巡察,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探索建立市州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县市区交叉巡察、提级巡察和市州县联动巡察,破解熟人难、监督难的困扰,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九)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纪检机关就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干的就是监督的活、得罪人的活,必须要有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自觉和责任担当,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我们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按照“增强八种本领”和乐际同志提出的“五个带头”要求,打造过硬队伍。

        进一步提高政治能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政治准则和根本要求,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上不打折扣,作出表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不辱纪检监察神圣职责。

        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要增强工作本领,把立足岗位、结合实践、强化干部自学放在第一位,不等不靠,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注重解决能力不足、本领恐慌,不会为、不善为等问题。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唱黑脸,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往实里做,不当绅士、当战士,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要创造性开展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走出机关、走到基层、走进群众,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面对纪检监察的新体制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才能够担当履职,不辱使命。要勤勉敬业,立足本职岗位踏踏实实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恪尽职守;要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攻坚克难,能打硬仗苦仗;要求真务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讲求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进一步加强监督自律。打铁必须自身硬。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用一言一行诠释干净的内涵、留下干净的记录。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纪委和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绝不护短遮丑,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用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夺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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