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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
全面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日
  
  近期,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优势,层层把关、全程监督省住建厅、省人防办2家监督单位2020年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及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年度目标考核及相关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一是公开透明,严把考核程序关。考评启动前,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要求各监督单位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和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细则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组要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全面了解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做到内容不少、步骤不减、标准不降,全面考核各单位、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个人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年度考核方案、书面考核材料、口头述职、现场测评、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等程序与监督单位共同研究及时沟通,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整个考核程序规范有效,过程公开透明,严把考核程序关。

  二是全程监督,严把考核纪律关。把纪律挺在前面,在进行考核前对监督单位考核组成员强调考核纪律,明确要求凡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廉洁纪律的成员,通知其所在单位予以相应处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安排纪检监察组成员跟进考核工作,近距离监督考核组现场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督查指标查阅资料、开展固定人员谈话,监督考核过程中是否存在打关系分、人情分、搞平衡照顾以及其他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提醒纠正,全面监督考核过程,严把考核纪律关。

  三是客观公正,严把考核质量关。把考核作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转变作风、提升效率、促进工作的有力抓手,致力于真正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各监督单位考核组严格遵照本单位考核方案掌握考核尺度,用统一的标准对各单位分别评分,坚决防止主观随意现象和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并针对各组评分汇总表与实际检查记录进行逐项复核,确保考核评议工作客观公正,考核结果真实有效,严把考核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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