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7日至7月7日,省委第二巡视组于对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开展常规巡视。9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基本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1次党组扩大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从严从实、立行立改,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安排,强化整改举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凝聚共识、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巡视整改落实的责任使命。
党组深刻认识到,省委巡视是对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政治体检”,也是对委党组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履行部门职责、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的“综合会诊”,对于促进全委上下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意见反馈后,委党组完全认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并及时组织召开委系统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同时,为进一步凝聚共识、提高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委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各支部会多次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王建军书记关于巡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视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
围绕巡视反馈提出的四个方面意见,及时召开委党组会议进行集中研究、逐条审议,细化梳理出73项具体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中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每个问题逐一列出时间表,制订路线图,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求。在整改过程中,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组织研究、亲自安排部署,直接协调督办。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承担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整改的指导督促,推动整改落实。各处室、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整改方案,主动进位、“挂图作战”,积极协调各有关方面,不折不扣推动各项问题整改。同时,成立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评估验收组,建立整改事项评估销号制度,强化督查督办、跟踪问效,有力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三)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切实增强巡视整改落实的巩固深化。
经报请省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同意,在前期认真学习研讨、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等工作基础上,委党组于11月13日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委党组班子及班子各成员紧扣会议主题,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实际,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对号入座,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以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政治自觉,深刻检视查摆存在的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了自我剖析落细落小、见人见事,不大而化之、浮在面上,相互批评坦诚相见、开门见山,不遮遮掩掩、避重就轻。会议达到了“照镜子、正衣冠,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治治病”的目的,切实提高了委党组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会议得到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莅会领导的充分肯定,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具体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政治责任有差距方面。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示范带动,全委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注重学懂弄通做实,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力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二是组织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紧跟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步伐,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规定内容,认真开展理论学习。三是省粮食局党组将党组理论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党组学习任务,不断丰富学习方式,突出学习重点,严格考勤制度,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局党组学习任务。
2.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
整改情况:
在加强政策督促落实方面:充分发挥发展改革经济综合部门职能作用,一是强化分析研判。起草完成《前三季度全省经济形势、六稳六保成效及四季度重点工作举措建议》,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执行。二是开展运行调度。建立“六稳”“六保”重要任务台账,明确了责任主体及完成时限,连续开展月调度工作。三是狠抓督查落实。积极配合省政府督查室开展“夏秋季攻势”及相关专项督查,对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任务进展情况开展调度。围绕对“审批破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应用、“半拉子”工程及“厕所革命”开展7轮专项督导,对235个项目审批及投资进度进行了明察暗访,一对一跟踪服务,实际解决困难问题37个。四是配合做好国务院大督查。认真梳理自查全省稳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狠抓疫情防控等7个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加大对扩内需、促循环的支持力度等4项建议,配合省政府办公厅等有关方面顺利保障完成了国务院大督查相关任务。
在结合省情实际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方面:一是会同省扶贫局对《青海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进行了修编,对我省易地扶贫搬迁规模、建房面积、补助标准、资金筹措方式等进行了动态调整。认真开展全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县级自查、省级抽查、省际间交叉考核和国家核查工作,得到国家高度肯定和评价。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总体部署,在大量前期研究、深入实地调研、广泛座谈研讨和征求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省委《建议》和规划《纲要》作了修改完善。同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开门问策、集思广益”重要指示和主持召开的系列座谈会精神,配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分别组织召开相关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省委《建议》已经十三届省委第九次全会审议通过印发。三是全面启动我省“十四五”“一带一路”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赴有关省(区)及部门、企业调研“走出去”的经验和做法,向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报送请求纳入国家“十四五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规划的诉求和建议,争取国家给予更多政策资金支持。四是推动签署甘青两省间“1+3+10”合作框架协议及专项行动计划,促进兰西城市群建设迈上省际合作新阶段。持续加强与甘肃方面的对接沟通,推动双方确定的事项加快落地。
在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方面:一是加深电网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争取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确保符合相关审批要求。二是严格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101号〕)和“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煤矿项目核准主体。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木里矿区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动员部署会和现场会精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项目核准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省煤矿项目核准工作。
3.聚焦职能职责抓好统筹协调,当好参谋助手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上下协调指导。组织省内外专家举办3期专题培训,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投资方向、投资政策等进行解读,加大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推进指导力度,全面提升全省各级各类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谋划储备、审批论证、包装推介、落实融资、协调管理等方面能力;牵头建立省级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对标国家重大战略、重点投向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全省重大项目库,组建重大项目谋划专家库,集中开展重大项目谋划生成和前期推进工作;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梳理筛选“两新一重”重大项目,相关责任计划已报请省政府同意,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执行。二是加强横向协调衔接。印发《关于梳理投资项目领域建材供应情况的通知》,摸清情况及问题。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召开3次投资项目调度会,定期督导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用地、建设进度缓慢等问题难点,推动项目按计划建设;深入推进重大项目融资贷款专列,制定专列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则,组建专列推进工作专班和融资服务团队,搭建重大项目融资对接交流平台,定期向省内金融机构推介重大融资项目,开展融资贷款集中签约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建立重大项目审批和信贷融资协同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提速项目审批和建设实施,有效解决了一批重大项目融资难题。三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发挥省委财办职能,收集省内外经济信息,编发《青海财经》3期,《财经视点》23期,及时上报省委财经委员会。紧紧围绕省委经济中心工作和国家重大战略,强化重大课题研究,研究完成了《青海创新和完善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研究》《依托特色筑优势 转型升级育动能——海东市高质量发展情况调研》,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4.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结合部门职责,强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努力为市场主体发展松绑减负、清障增利、搭台纾困,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推进立法,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立法成功经验,复制推广有关典型举措,推进《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完善。抓好专项督查。对各市州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及20个省直有关单位进行了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通报》。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发挥“青海营商环境”微信公众号作用,及时解读新出台政策措施,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提高政策可及性。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建成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审核管理和省级预算内项目调度管理子系统,成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调度中心,督促相关部门抓紧出台技术方案备案制、审批事项监管工作指南和操作规程、全流程协同监管联动工作机制等配套政策,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制定印发《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监督检查规程》,按月在线开展调度,实行全过程监督。同时,定期发布《发展改革情况通报》,对各地区投资运行情况和全省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公布,确保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监管“一体化”全过程管理;制定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全面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修编《省发展改革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的通知》,组织全面梳理统计《青海省省级各部门(单位)“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涉及我委检查事项的随机抽查市场主体,摸清监管底数,压实各方责任,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格。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委班子成员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印发《中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修订完善《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对舆情应对程序、应对措施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二是从深化认识,压实主体责任;突出重点、培养骨干力量;严督实导,规范基础工作3个方面,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认真梳理完成全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按要求上报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三是充分利用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青海发改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相关信息,积极传播正能量。紧密围绕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保供稳价政策措施等主动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和民生关切。同时,邀请省委办公厅、省委网信办、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日报社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及资深媒体人,围绕党委信息工作知识、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知识、新闻宣传的沟通技巧与语言表达、新闻稿件写作等方面进行了培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对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辅导。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权力监督制约不到位。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严格遵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青海省委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文件,制定印发《中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切实发挥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扎实推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一是定期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扎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巩固提升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对全委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日常督查,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召开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会,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在全委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对个别单位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按照巡视要求,开展了内部审计和纪律巡查,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内部规章制度,并督促抓好严格执行。对问题较为集中的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由委机关纪委进行了约谈。
2.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执纪问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及时制定印发《中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贯彻省直机关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不断压实压紧主体责任。二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盯紧关键岗位、项目审批等,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持续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盯紧重要节日节点,通过微信、QQ工作群和电子大屏发布廉政温馨提示,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明规矩。及时跟进掌握干部个人举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主动靠前提醒,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填写、报备工作。三是组织机关纪委及委属单位纪检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青海省省直机关纪委办理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处分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试行)》等制度规定,举办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培训班,邀请省直纪工委、驻委纪检监察组,围绕“机关党支部工作实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新时代支部书记、纪检委员作用的发挥”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有效提升了纪检干部业务的监督执纪意识和业务水平。
3.执行制度不严格,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严把项目资金审核。会同省财政厅,报请省政府修订印发了《青海省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细化了投向和资金补助标准,强化各级各类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预算内前期经费管理使用。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招标投标法》及《实施细则》,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依照项目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省发展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项目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三是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对相关房产、车辆进行认真核实,完善相关手续。
4.作风建设抓得不够严格,“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
党组各成员带领各分管相关处室、单位,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发展改革部门工作职责,分别围绕“十四五”规划编制、《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等立法,央企“十三五”援青成效及“十四五”援青思路、新能源项目及配套送出工程建设推进情况、农业电价、大通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荒漠化治理、全省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行、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等方面,先后赴各市州、省直部门及省外开展调研,形成了《青海品牌建设调研报告》《新时代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研究调研报告》等一批调研成果。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明晰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会前、会中、会后各项流程和会议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等重点内容,并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省政府党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文件,对原《中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议事规则》《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作了进一步修订完善,明确了委党组议事清单,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列入党组会议议题,截至目前已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深入研究审议。二是要求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委党组会议按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中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经委主任办公会酝酿和讨论后,提请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委党组会议明确提出将每年听取1次能源局、粮食局及委属相关单位履职情况报告,并要求委属各单位要加强党的领导,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确保决策程序依法依规。三是督促省工程咨询中心建立完善中心党委会议制度。咨询中心党委及时研究制定了《中共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党委议事清单》,进一步规范了党委会的主要职责、遵循原则、会议规定、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范围和纪律要求。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
委党组认真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查找问题,逐项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引以为戒,明确今后工作中更加严格执行《条例》,严把干部选人程序,认真做好资料留存,确保相关工作符合程序和标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用力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在委党组会、委机关党委会上及时传达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委机关党建和纪检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强调要不折不扣抓好各项部署落地落实,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及时印发《关于贯彻省直机关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明确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思想政治建设贯穿全委党的建设工作始终;强化“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党的建设工作始终;切实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全委党的建设工作始终”三个方面工作要求。同时,结合发展改革委工作职责,要求各级党组织深入理解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内涵,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在深入开展“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环境大整治”工作中,突出抓好机关党务干部党建业务能力提升行动、机关党员干部岗位能力提升行动,抓住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在“引领”“结合”“贯穿”上下功夫,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二是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为契机,坚持抓载体创新,继续深化党建带脱贫攻坚、党建带生态保护、党建带民族团结、党建带机关治理等活动,积极开展具有发展改革部门特色的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总结交流机关党建创新成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将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齐头并进、同向发力。同时,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抓党建 促业务”为主题开展党日活动,积极组织全委各级党组织通过开展专题讨论、党课教育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日活动。同时,充分利用“青海发改”微信平台,坚持每周推送党建工作相关知识,切实加强全委党员干部对党建知识的学习运用,全力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持续提升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三是完善机关党委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机关党委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定期召开机关党委会,及时研究党务工作,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会换届,个别支部换届选举和预备党员转正等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同时,进一步强化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责任,持续加强督促指导检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对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参会人员、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明确和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切实推进机关各党支部谈心谈话工作常态化,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重点内容,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四)巡视、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效果还有差距。
1.巡视整改不到位,建立长效机制不够。
整改情况:
充分发挥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中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进一步强化委党组成员责任担当。持续加强对委机关纪委和基层党组织聚焦主责主业的指导督促,履行“两个责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执纪。
2.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意见的通知》,对各级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作出了具体要求。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制定《省发展改革委党组选人用人工作专项工作检查整改方案》,持续抓好《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实做细分析研判、动议、考察等各个环节工作,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同时,加强对委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人事干部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把从严要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不断绷紧预防腐败这根弦,结合国庆、中秋“两节”,由委机关纪委对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开展了节前作风抽查;及时召开党员干部学习会,通报我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并对做好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结合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第一时间向全委发出号召,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要求,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审计整改不到位,有些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
组建整改专项工作组,制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委机关前期项目引入竞争机制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迅速启动整改。专项工作组在完成省内调研任务的基础上,起草并印发执行《省发展改革委项目前期工作引入竞争机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完善资产信息统录工作程序,规范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委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账实相符。加快推进相关企业与委属单位脱钩进程。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为期3个月的集中攻坚、扎实整改,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及全体党员干部经历了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和深刻的党性洗礼,触及了灵魂、锤炼了党性、看到了差距、找准了努力方向和改进目标,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受益匪浅、收获很大。但在看到成果收获的同时,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整改成效只是阶段性的的,距离省委要求、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还需要持续对巡视整改进行延伸拓展,真正让整改结果得到上级认可,经得起群众检验。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委党组将继续坚持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整改工作要求,全面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充分运用巡视整改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分清主次,紧抓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相关问题彻底解决,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当好先锋、走在前列、作好表率。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进一步加强整改措施的督促落实,持之以恒深入整改。对于已完成整改的各项任务,主动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提高,防止问题反弹。对于正在进行需要一段时间整改落实的任务,紧盯不放,锲而不舍地深化推进整改,确保整改无遗漏无死角。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巡视成果运用,盘点好、总结好巡视整改经验做法,在巩固成果上下功夫,在常抓、长效上做文章。一方面坚持以理论学习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引导和促进委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另一方面,以机制建设为基础,牵住《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这个“牛鼻子”,厘清责任边界、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管理考核、严肃责任追究,持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形成制度完备、科学规范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强化党组履职尽责政治担当。不断树牢省发展改革委是担当党的发展改革事业的政治机关,切实发挥好党组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弘扬“善谋大局、敢于担当、崇尚实干、甘于奉献”和“能吃苦、肯干事、守规矩、做表率”的发改文化精神,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狠抓落实与协调解决问题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完善策略方法,加强督促指导,扎扎实实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同时,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从群众最急盼的地方做起,让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落下去,让惠及百姓的各项工作实起来,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四)推动发展改革事业迈上新台阶。充分发挥好运用巡视成果推动问题解决、提升工作效能的关键作用,坚持把落实整改任务与强化主责主业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围绕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聚焦基础性工作短板弱项,在综合调控、以保促稳、项目投资、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以更强的责任意识、使命担当和思想行动自觉,锁定决胜目标、坚定决胜信心,迎难而上,苦干攻坚,奋力书写好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改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305715;邮政信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810008;电子邮箱qhfgwwms@163.com。
中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