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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全面启动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工作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2月13日,省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2021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工作。

  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检查考核,是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总体情况的主要抓手,必将压紧压实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此次检查考核,围绕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4个方面内容进行。其中,聚焦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要求,突出检查考核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等党内政治要件,以及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开展专项监督等方面情况。

  检查考核从2021年12月13日开始,至2022年1月21日结束,对全省88个地区部门单位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年度专项检查考核、社会评价和委员评价相结合方式进行检查考核。专项检查考核由省委常委带队,组建7个考核组,对30个地区部门单位按照发布考核预告、召开考核大会、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及现场直问直答(问卷测试)、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群众满意度现场测评、情况反馈等8个步骤进行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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