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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积极推进村(社区)巡察全覆盖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2月24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村(社区)巡察全覆盖要求,大通县出台《关于推进巡察向村(社区)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明确推进村(社区)巡察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巡察重点、工作模式和程序步骤,有力推动政治巡察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截至2019年底,已巡察村(社区)213个,完成一届党委任期内村(社区)巡察全覆盖任务的68.5%。

  坚定政治方向,突出“三个聚焦”。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各项惠农利民、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政策贯彻执行中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二是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村(社区)干部存在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以权谋私、挥霍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履职用权不规范,对老百姓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和反映强烈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党组织班子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执行民主议事规则不严格,村(居)监督委员会不健全、作用发挥不明显,村(居)民自治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分类精准施策,明确“三个围绕”。一是围绕党组织建设。对一般和后进党组织,重点看班子是否健全,党支部书记作用是否发挥,后进村是否按“一村一策”方式制定整改方案等内容;对先进党组织,重点看开展基层党组织生活达标活动、巩固提高和提挡升级情况,建立管长效、可执行的长效机制情况等内容。二是围绕脱贫攻坚。对贫困村聚焦精准扶贫重点检查村级党组织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村“两委”班子成员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情况,扶贫措施落实及脱贫成效巩固提升情况等内容;对非贫困村重点检查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厕所革命等各项民生领域工程建设情况等内容。三是围绕集体经济。对经济弱村重点检查村“两委”破解村级发展难题、壮大集体经济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情况等内容;对经济强村重点检查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和管理使用情况,大额物资采购等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或公开招投标情况,重大项目、征地拆迁中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

  坚持群众路线,优化“三个环节”。一是优化工作流程。不拘泥固有模式,视情简化巡察进驻沟通、动员、反馈等环节,采取群众易于接受、便于参与的做法,不增加村(社区)负担,体现“短平快”特点和效果。二是优化巡察组人员。考虑到村(社区)数量多、分布分散和巡察力量不足的实际情况,由县委巡察办统筹谋划,将全县20个乡镇划分成5个片区,成立5个巡察组,成员由片区所在乡镇的纪检、党务、司法、财务干部等人员组成,既解决了巡察人员紧缺的问题,又可以通过开展巡察提升乡镇干部综合素质能力。三是优化巡察模式。采取片区间开展交叉巡察,同时各组针对不同类型村(社区)穿插使用各种巡察方式,对经济总量大、矛盾突出的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对群众反映集中、指向比较明确的村(社区)开展“机动式”巡察或专项巡察,对体量较小、问题较少的村(社区)实施“点穴式”巡察等方式,全面查找各类问题,直奔要害,形成震慑。

  问题分类处置,做到“三方反馈”。一是向村(社区)反馈。对村(社区)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巡察组全面指出并要求立行立改,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二是向乡镇党委反馈。对属于乡镇层面上的问题,需要乡镇层级解决的事项,及时向村(社区)所在的乡镇党委反馈移交,压实乡镇党委领导责任。三是向县直部门反馈。在巡察中发现的涉及普遍性重点问题,村(社区)和乡镇层面无法解决的,巡察组通过巡察办,向相关县级职能部门反馈移交,统筹协调解决。同时由专人负责跟踪问效,定期督办,及时了解和掌握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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