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北州制定出台《海北州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规范发放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正面清单,规范全州行政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规定》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并规定了各类津贴补贴及奖金发放的范围,严禁滥发、重复发放、扩大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同时列出“正面清单”,凡是“正面清单”中没有纳入的各类津贴补贴及奖金,从2017年开始一律不准发放,此前已经发放的水电费、移动通讯话费等,从2013年退还并上交本级财政。对《规定》下发后仍违规发放各类补贴津贴的,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