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青海省派驻监督工作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返回】【关闭
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与省国资委党委召开谢康民案件警示教育大会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5月27日
  
  近日,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与省国资委党委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谢康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警戒,专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省国资委19家监管企业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省国资委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陈容同志莅临指导并作了讲话,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郭臻先主持会议。

  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段革胜同志在会上通报了省纪委《关于给予谢康民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省监委《关于给予谢康民开除处分的决定》。指出,企业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汲取谢康民案件的深刻教训,做到思想受警醒、灵魂受触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任何时候都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强化自我约束,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敢于担当作为,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陈容同志强调,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要做讲政治的明白人、善治理的带头人和带队伍的引路人。要突出政治引领,把准政治方向,要落实政治责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责任,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依规依法履职。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明确企业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省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各省属企业“一把手”要在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方面身体力行、示范带头。企业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谢康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推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管理工作走深走实。

  郭臻先同志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陈容同志的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对省属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省国资委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将“一把手”作为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的重点,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企业党委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大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管力度;企业“一把手”要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上持续加力;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企业纪委和纪委书记要履行好监督专责,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国资国企保值增值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结合谢康民案件开展了座谈讨论,认真剖析了发生问题的深层次根源和最终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因果关系,真正让大家引以为戒,受到思想警醒。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给予谢康民的处分决定,充分彰显了省委和省纪委监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信念,充分体现了对惩治腐败“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作为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坚决令行禁止,坚持严于律己,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省属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相关链接
  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分组讨论十三届省纪委工作报告
  清风正气漾高原 ——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年综述
  党旗领航奋进路
  青海日报:党旗领航奋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