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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负大义不谋私利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9年8月6日
  
  义与利,常出现在历代先贤的辩论和阐述中。义,是指某种特定的伦理规范和道德原则,如诚信、尊礼等;利,多指物质利益,如金钱、权位等。在《论语·里仁》中,孔子强调“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开篇即详细记载了梁惠王与孟子见面时对“义”与“利”的探讨。梁惠王问:“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答:“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由此观之,在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排序中,义比利更具优先性,这种价值取向的顶峰是孟子提出的“舍生取义”。在儒家文化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的中国古代,其构建的义利观也影响了中国几千年。

  中国共产党人的义利观,在毛泽东同志的一句话中得到了集中体现:“共产党员是一种特别的人,他们完全不谋私利,而只为民族与人民求福利。”中国共产党人心中的义,是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民族大义;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利,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利。中国共产党赋予传统义利观以新内涵,并通过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的实际行动践行之。

  方志敏就是一个典型。在狱中,他仍然眷恋着为之不息奋斗的祖国母亲,豪言“中国的面貌将会被我们改造一新”“我们民族就可以无愧色地立在人类的面前”。在方志敏心中,没有什么比为这个国家和民族献身更为崇高。

  肩负大义,不谋私利。方志敏被俘时,国民党士兵想从这个共产党的“大官”身上发点洋财,可除了一块旧表和一支自来水笔之外,一个铜板都没有搜出。“经手的款项,总在数百万元;但为革命而筹集的金钱,是一点一滴的用之于革命事业。这在国方(国民党)的伟人们看来,颇似奇迹,或认为夸张;而矜持不苟,舍己为公,却是每个共产党员具备的美德。”

  进入新时代,共产党人的义利观没有变,本色如初。深藏功名的95岁老党员张富清说:“当年国家需要战士,我可以捐躯。”他年少时参军入伍,身经百战、负伤累累。而当国家需要建设时,他毫不犹豫退役转业,并主动选择到地处偏远的湖北省来凤县工作,兢兢业业为人民服务。2018年,张富清做眼部手术前,当地干部特别交代,张老是离休干部,医药费全额报销,可以选好一些的晶体。但张富清断然拒绝,说:“我已经离休了,不能再为国家做什么,能节约一点是一点。”

  指导思想是一个政党的精神旗帜。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完成近代以来各种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之所以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勇担历史重任、坚持正确义利观、敢于作出巨大牺牲,就在于始终把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并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这使我们党得以摆脱以往一切政治力量追求自身特殊利益的局限,以唯物辩证的科学精神、无私无畏的博大胸怀领导和推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不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践行正确义利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群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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