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河南省新乡县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扎实推进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办理,为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纪律保障。
明确工作重点。对群众举报有关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认真研判,及时处置;将扶贫救济中贪污侵占、优亲厚友、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私存私放扶贫资金等作为查处重点;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引发的联名信、集体访和复杂情况,进行重点交办。对扶贫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重点督办、限期办结、严格把关,确保问题线索及时查处。
严格工作程序。向上级呈报办理结果的督办件,严格按照“线索不查清不结案、处理不恰当不结案、问题不解决不结案、群众不满意不结案、不经上级纪委批准不结案”的“五不结案标准”,逐级审核把关;对认定举报不属实的,进行重点审核,经审核认为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坚决退回,要求补充办理或重新办理;对个别承办单位组织不力、办理不认真、进度缓慢的,以及交办或办结后群众仍然不断举报的,进行重点督办。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完善信访举报受理机制。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坚持“快”字为先,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阅信、提出办理意见。健全完善排查机制。定期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进行梳理、集体评估和甄别分析,并向上级及时汇报。健全问责机制,对办理上级交办件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坚持开展扶贫领域“攻坚月”。从10月中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举报办理工作“攻坚月”活动。对列入“攻坚月”化解的信访举报件,要按照“一个信访件、一名负责人、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包案具体负责人,明确时限和要求,力求一次到位解决问题。(河南省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