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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嵊州:转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考核方式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2月6日
  
  “一年来,本人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紧扣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主线,全年开展正风肃纪检查126次,开展中心工作监督检查37次,责任追究39人次,办理党员违纪问题32件,处理党员35人次,办理涉纪信访件33件……”这是浙江省嵊州市崇仁镇纪委书记正在向嵊州市纪委作述责述德述廉报告。

  近日,嵊州市纪委组织召开了乡镇(街道)、派驻机构纪检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会议。会议分上下午两场进行,分别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派驻机构纪检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

  会上,21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20位派驻纪检组负责人逐一作了本年度个人述责述德述廉报告,其他纪检干部作书面个人总结。与会人员边听边看边评议考核对象“德、廉、效、能、绩”等方面情况。

  2016年嵊州市实现了对乡镇(街道)、派驻机构纪检干部的单列考核。市纪委制定出台了《嵊州市乡镇(街道)、派驻机构纪检工作及纪检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将纪检干部考核从所在单位脱钩,由市纪委负责,对纪检干部考核单列,并实行个性化、捆绑式考核。即在年度考核中增设了个性化亮点工作加分项,同时将纪检干部个人年度考核与乡镇(街道)纪委、派驻机构纪检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捆绑,纪检工作年度考核结果直接影响纪检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等次。

  新的考核办法一实行,就在基层纪检干部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有这样的考核办法作后盾,明显感到自己查办问题线索的顾虑少了,干事的底气足了。”一名乡纪委书记说道。一名派驻纪检干部感慨:“现在这个考核办法传递出一个信号,就是以实绩论英雄,促使我们一定要扎实履职、铁腕执纪。”

  “单列考核释放出一种信号,评价基层纪检干部业绩是否优秀、履职是否到位、能力是否突出,主要在市纪委,也就是说,纪检干部要比的是谁监督执纪问责干得好,就应该放开手脚大胆干。”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转变基层纪检干部考核方式是嵊州市纪委加强纪检干部管理和培养的有益探索,有效激发了基层纪检干部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工作热情。一年以来,嵊州市纪委共立案422件462人。(浙江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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