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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纪委通报5起
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3月28日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坚持把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整治重点,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问题。为引导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现将查处的5起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黄南州尖扎县委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华志等人在扶贫贷款项目中盲目决策问题。2017年,尖扎县发改局在未做好项目可研、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的情况下,盲目与银行签订9.4亿元精准扶贫贷款合同,约定首期发放贷款资金5亿元,贷款期限为20年。因无可以实施的扶贫项目,尖扎县将其中3.5亿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入银行,产生存贷利息差额652.11万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华志作为分管副县长,对项目实施和贷款使用的可行性论证审核把关不严。王如成作为县发改局局长,对扶贫贷款项目可研、立项及精确预算项目资金方面调查研究不深入,可行性论证不严谨,导致政府盲目贷款,造成经济损失。华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如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海西州格尔木市旅游局原局长陈旭等人在旅游项目建设中作风漂浮、监管不力问题。2010年,格尔木市旅游局负责实施的五子湖旅游项目在开工前被中标单位层层转包,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与送审工程量及批复实施内容不一致,且在项目未按要求完成的情况下,多支付工程款31.42万元。时任市旅游局局长、五子湖项目负责人陈旭,对项目实施日常监管不力,未及时发现违规转包问题。时任副局长、局长刘宗旭对违规转包问题未及时纠正和制止,对项目进度审核不严、工程款审批支付不够严谨,检查督导不到位,导致五子湖项目因缺项漏项至今未通过验收。陈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宗旭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多支付工程款已退缴。

  海东市循化县社保局城乡医保办公室原主任张卫华、县扶贫开发局大数据平台管理中心主任马建斌在基础数据录入工作中消极懈怠、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国家审计署特派办对比循化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系统和扶贫脱贫国办系统数据发现,2016年循化县因963名贫困人口未按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导致963名贫困人口从扶贫脱贫国办系统退出。虽然循化县通过补缴和协调省市社保部门出台相关政策的方式对该问题予以解决,但张卫华作为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部门领导,对基层上报数据审核不严,致使工作出现差错,马建斌作为扶贫脱贫国办系统负责人,对扶贫基础数据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张卫华、马建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西宁市湟中县群加乡原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李发慧在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建设中慵懒拖沓、作风不实问题。2016年,群加乡在下圈村实施旅游扶贫项目时,因项目前期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导致湿地公园和停车场建设处于停工状态,造成项目严重滞后,被上级多次通报批评。李发慧作为群加乡负责该项目的主管副乡长,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分析研判不准,前期沟通协调不及时,致使工作被动滞后。李发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果洛州班玛县国土交通党组原书记、县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史可强作风漂浮、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5月,班玛县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在负责整改巡视反馈亚尔堂乡一大队惠民项目分配不公问题时,史可强作为落实整改任务第一责任人,对督办要求不重视,谎称亲自下乡核查惠民项目分配情况,但实际只对101户危旧房改造户中的2户进行了走访,工作敷衍塞责,欺上瞒下。同时,该局还存在党支部资料弄虚作假问题。史可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目前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上述5起问题属于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这些干部有的政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作风不严不实;有的工作不深不细,履职尽责搞形式、走过场,甚至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认真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弘扬真抓实干作风、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反对“四风”、正风肃纪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的重点,紧盯新动向新表现,精准施策、靶向整治,务求取得实效。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摆和纠正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引领示范、释放信号,形成“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积极协助同级党组织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要聚焦突出领域,抓住关键少数,紧盯对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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