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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整改工作贯穿巡察全过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3日
  
  今年以来,山西省阳泉市结合全市延伸巡察村(社)工作实际,在责任落实、整改方式运用、整改工作重点上做文章,推动巡察整改,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开展延伸巡察村(社)以来,已对725个村(社)开展巡察,发现村级党组织共性问题1476个,已整改1249个;向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337条,给予53人党纪政务处分,移送司法机关2人。

  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责任,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形成“市统筹、县推动、乡主体,村主责”的工作格局。市县(区)加强对村(社)巡察整改督促检查力度,将督促村(社)巡察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重要内容。乡镇党委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牵头制定、审核整改方案和“三个清单”,并明确专人监督落实。被延伸巡察村级党组织承担巡察整改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巡察反馈的意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全面梳理,落细落实整改措施,突出整改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以巡前、巡中、巡后为节点,分段落实任务,做到未巡先改、边巡边改、全面整改,将整改工作贯穿巡察全过程。发挥巡察反馈的震慑效果和“镜子”作用,加强未巡察村(社)自查自纠和市县集中专项整治,起到以点带面效果。推行“昼巡夜结”工作制,对民生问题及时移交乡镇党委或有关责任部门办理,特别是把典型违规违纪问题、民生领域的紧急问题等3个方面内容作为立行立改的重点问题。在全面整改上下功夫,抓住精准交账、“三个约谈”(集体约谈、重点约谈、问责约谈)、集中整改等关键环节,做好村(社)巡察“后半篇文章”,用好巡察成果,推进标本兼治,发挥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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