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委、州政府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在手上,落在实处,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是统筹推进压责。州委、州政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去年以来,州委常委会议17次31项议题、州政府常务会议5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工作。制发《关于2018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和年初省委全会上佳材书记对州委主要负责同志的点评意见,细化为8大类50小项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党政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年中州委召开“4+3”责任推进会,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依法治州和维护稳定四项主体责任及深化改革、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三项重要责任情况逐一点评,提出整改要求,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二是以上率下督责。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通过集体和个别的方式分别约谈148、125人次。扎实开展述职评议,年初州委常委会带头就落实主体责任向州委全会进行报告,对各市、县、工委书记和部分州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的述职进行了点评。州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州委各常委及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州法院、州检察院党组书记和试验区党工委负责同志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重点督导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过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的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较好地带动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局面。
三是较真碰硬问责。州委、州政府在问责方面始终坚持“板子”高举重打不含糊,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拥护省委、省纪委对州政协原主席沃赛、格尔木市政协原主席郭清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层层传达省纪委决定精神,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相关地区和单位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反思教训、对照检查、积极整改。集中力量突破重点案件,对13名涉嫌职务犯罪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0人。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131人次,占65.2%;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处理50人次,占24.8%;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11人次,占5.5%;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9人次,占4.5%。高度重视通过巡察、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共受理信访举报73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36件,立案审查9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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