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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期待和见证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典精彩亮相——访全国人大代表沙沨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0年5月27日
  
  作为今年全国两会重要内容,酝酿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将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我省全国人大代表们如何看待?为此,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沙沨。

  “我认为编纂民法典意义重大,正逢其时。民事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为常见的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好,各种社会活动就比较顺畅,各种社会关系就比较和谐,各种社会矛盾也就比较和缓。”沙沨的回答开门见山。

  沙沨说,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在此之前,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我们国家一直使用的是1980年至1986年修改制定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以及之后陆续制定的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等单行民事法律规定。40年间,我们国家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原有的零零散散的单行民事法律规定已极不适应当代社会,也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亟需制定一部比较系统完整规范的民事法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编纂民法典确定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从2015年年初开始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至今,经过多方面持续不懈的努力,形成初步草案,再经2018年9月广泛征求意见以来,38万余人次提出的近79万条意见进行认真整理和研究,形成现在摆在我们眼前的草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备的法律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不可少的内容,而民事法律又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沙沨作了进一步解释。

  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穿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绿色发展理念,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特征。比如在物权编部分,新增加的“加强对小区业主权利的保护”的内容,将社会治理法治化,尽力将各类矛盾纠纷通过法治的方式、法制的途径解决,让当事人亲自参与、见证全过程;为优化营商环境预先做制度安排,从而删除了有关担保物权具体登记机构的规定,为以后建立统一登记制度留下空间,我觉得这都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表现。在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内容中将绿色发展确定为原则;在婚姻家庭编的内容中,依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具体情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融汇其中,法典通篇展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属性,符合我们国家的国情。

  民法典的制定也意味着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将更好地与国际接轨。制定出一部契合中国人生活、体现时代精神、内容合理、结构严谨、层次分明的民法典,更加有利于我们畅通国际上法律文化通道。“我完全同意并赞成草案通过,投下赞成票!”沙沨的语气非常坚定。让我们共同期待和见证这部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典的精彩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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