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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四步“廉”动持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7日
  
  为稳步推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廉洁文化建设目标见行见效,门源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来抓,通过健全机制“强廉”、廉政教育“醒廉”、搭建载体“育廉”、监督推动“促廉”四步“廉”动,持续推动廉洁文化建设,为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清正廉洁的干事氛围。

  健全机制“强廉”。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融入党建品牌创建、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印发《门源县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关于推进清廉门源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积极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并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范围,作为述职述廉、日常监督和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员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重点推动、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有力促进了廉洁文化建设的持续性、长效性。

  廉政教育“醒廉”。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不断推动党员干部夯实党性根基、筑牢思想防线。充分利用省、州、县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注重用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党员干部强党性、守纪律、正作风。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分批参观青海原子城纪念馆、尕布龙时代楷模纪念馆、海北州廉政教育基地、门源县成立70周年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门源县泉口镇旱台民兵连连史馆等,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力量,从中国共产党人廉洁为民的事迹中汲取营养,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激励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勤思进取。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实施科级干部《条例》应知应会答题、组织纪委书记讲党课等活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廉洁共建、廉洁共谈,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搭建载体“育廉”。打造廉洁文化阵地,指导帮助相关乡镇部门建立廉政教育基地,先后在县内建立升级4个廉政教育基地、2个公交站牌宣传栏。各乡镇、各部门、各村廉洁文化宣传内容丰富多样,形成了眉户戏、廉政文化文艺演出等干部群众喜闻乐见又成效显著的方式方法,帮助党员干部提升廉洁意识。加强家风建设,利用“三八”妇女节等节日,采取联合县妇联等单位开展诗歌朗诵、演唱家庭助廉歌曲等多种形式,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及家属互相监督,正心修身,拒腐防变,共筑廉洁防线。同时,向党员干部家属发出《家庭助廉倡议书》,经常性走访慰问干部家属,帮助家庭成员熟悉自己家人所从事工作的风险和廉洁要求,了解过问家庭成员廉洁从业和“八小时之外”防范情况,形成浓厚的助廉氛围和助廉风尚。

  监督推动“促廉”。从严落实廉政谈话机制,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时刻牢记肩上担负的使命与责任,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问做人之要。在每月制定“月监督”清单时,将各乡镇、各部门遵守廉洁纪律纳入重要内容。在进行半年、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时,将党委(党组)在廉洁建设、日常谈心谈话等作为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责任的重点考核指标。同时,在发挥廉洁文化正面引导作用的基础上,紧盯重要节假日开展监督检查,彻查“四风”问题;先后多次组成专门力量对各乡镇、各部门食堂进行突击检查;联合交警部门对党员干部酒驾、公车私用等行为进行抽查,持续为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下一步,门源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以高质量廉洁文化建设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建设一个高地、三个更加的现代化新门源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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