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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合作——联合办案守卫清廉本色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6月6日
  
  “县级纪委要把乡镇纪检干部统筹起来使用,组织力量直查直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这不是让县纪委监委替代乡镇纪委,而是要组织起来给予指导。比如青海省同仁县针对乡镇纪委只有一名专职纪委书记、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将乡镇纪委书记统筹使用,成立三个办案协作区,大大增强了基层力量……”,去年8月25日,在“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推进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在讲话中对黄南藏族自治州“协同办案”工作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

  那么,什么是“协同办案”?

  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总有着符合实际的具体方法。“提升协同作战能力,州纪委监委主要是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来共同提升的”,黄南州委巡察办主任樊景恒介绍说。

  内部协同作战方面,黄南州纪委监委一方面通过开展百名业务干部培训班,突出纪检监察干部转变理念和实务操作培训重点,集中开展培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素质;另一方面,先期抽调尖扎、河南两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和乡镇纪委书记13名,到州纪委监委进行跟班学习、“以案代训”,分别参与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牵头查办的州级问题线索存量和提级办理的县级疑难复杂问题线索,取得减少存量、训练干部实战能力的双重成效。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黄南州纪委监委加强力量整合,增强履职能力,通过内部协作办案提升协同作战能力”,樊景恒告诉记者:“州纪委监委针对纪检监察干部新进人员较多、能力素质不高等情况,从理念和理论入手,组织州县纪检监察干部和全州乡镇纪委书记集中开展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有130多名,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另一方面,针对人员紧缺、力量不足、问题线索存量较多的实际,州纪委监委先期组织两个县的50%办案力量和乡镇纪委书记到州纪委监委“以案代训”, 集中办案,形成工作合力。目前已经消化了70%的存量,总得来说,成效显著。”

  在外部协同作战方面,黄南州委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州纪委监委加强与组织、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税务、人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日常联系沟通机制、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协同办案机制,精准把握问题线索,对重要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从快从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职务违法犯罪等问题,形成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出台《黄南州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融合贯通的实施办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协同配合,推动实现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相融合,形成优势互补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效能。2019年以来,州审计局向州纪委监委移送审计报告、问题线索等23件,有效发挥了审计机关惩治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黄南州尖扎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来自县纪委及周边乡镇的几位纪检监察干部正在讨论坎布拉镇下李家村村委会主任马积元私自领取他人移民安置费的问题,尖扎县马克唐镇纪委书记林小梅感慨道:“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通过开展协作办案,有效整合了乡镇上的办案力量,破解了乡镇纪委书记单打独斗的局面,办案过程当中通过相互学习和借鉴,我们基层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也得到了很大锻炼和提高,最重要的是,非常有效地化解了以前乡镇纪委书记办案都是熟人,抹不开情面的不利因素,办案过程更加公平公正,办案程序方面也更加严肃和规范。案件查办的质量方面也得到了很大提高。这个方法,好!”

  针对基层乡镇纪委能量不足、能力不足的实际,黄南州纪委监委的做法是——由县纪委监委集中2-3个乡镇,划分建立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由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分工牵头协调,组织开展对协作区的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等工作。比如,同仁县纪委监委整合县乡纪检监察力量,以充实专项整治、县委巡察、监督检查、办案力量等方式,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上台阶,乡镇纪委书记业务能力水平得到提升,乡镇纪委“三转”持续深化,乡镇纪委“前哨、探头”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而针对县级监委无法独立办理留置案件的实际,州纪委监委则采取“提级办理”的方式,对涉及重大、疑难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根据案情需要,由州纪委监委统一指挥、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建专案组,提级开展“一体化办案”,一方面,抽调四县4名纪检干部和4名公安干警组成联合办案组,集中办理全州扫黑除恶案件。另一方面,由州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牵头,根据管辖权抽调各县纪检监察干部办理留置案件,已办结的“3·30”“12·5”专案共留置6人,移送司法4人。

  “至于‘减存量、遏增量’专项工作,州纪委监委进一步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领导,解决案件承办室‘一兵一将’和任务重的难题,通过整合派驻纪检监察组15名工作人员到3个监督检查室、2个审查调查室工作,有效形成工作合力,使我州的审查调查‘减存量、遏增量’专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樊景恒介绍说,“今年以来,整体存量环比下降30%以上。”

  实实在在的数据,正是扎扎实实的成绩。

  “我是一名来自乡镇的纪委书记,以前在乡镇上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单位的考勤,自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后,州上进行了大的工作创新,通过这个工作创新,我有幸来到州纪委监委,参与“4·12”专案组的审查调查过程,在这个工作当中,对于我今后办理乡镇以及各方面的案子提供了一定的思路和经验,我们从原来的单打独斗转变为协同办案,整合了整个力量,对于今后办案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黄南州尖扎县坎布拉镇纪委书记桑杰措告诉记者。

  面对“人情案”,碍情怯面,顾虑重重;面对“说情风”,动摇原则,屈从让步;面对“特权案”,怕打击报复,畏于权势,不敢碰硬………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在“单打独斗”的办案时期,难免遇到阻碍,从而导致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案件质量不高。“虽然这些都只是几率很小的偶然事件,但造成的影响却极其恶劣,我们要防范于未然!‘协作办案’的出现,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我们还将继续探索更为高效的工作机制,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合作,目的就是整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力量,共同守卫纪检监察机关的清廉本色!”黄南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钟志军表示。(黄南州纪委监委供稿 记者乔欣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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