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党风政风 > 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返回】【关闭
关于3起扶贫领域履职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7月28日
  
  按语:脱贫攻坚是全党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最直接的责任,更是检验党员干部作风担当的一把标尺。但当前仍有一些地区和部门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政治觉悟和政治担当不够,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不到位,致使中央精准扶贫政策在执行中变形走样。在脱贫攻坚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员干部更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聚焦年度目标任务,以更加有力、更加扎实的作风,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

  

  海东市乐都区蒲台乡党委书记周国胜等人因羊起台村村干部落实惠农项目不到位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至2015年,蒲台乡羊起台村发生三名村干部对低保评定审核不严、变更困难户慰问金用途、违规发展党员等问题,三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党纪处分和通报批评处理。李洪玮在分别担任蒲台乡武装部部长兼民政助理员和副乡长期间,对危房改造户建房情况未进行实地核实、验收,未严格履行监管责任,2017年4月,乐都区纪委报经区委批准,给予李洪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羊起台村驻村干部马代杰、民政助理员来辉峰对建房情况审核、把关不严,2017年1月,乐都区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马代杰、来辉峰行政警告处分;时任蒲台乡党委书记周国胜、乡长熊伟、纪委书记李永祥、副乡长杨金辉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羊起台村危房改造虚报冒领现象监管不力,区纪委对4人予以诫勉谈话。

  西宁市湟源县波航乡党委书记颜生晏等人因纳隆村挪用扶贫项目资金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波航乡纳隆村村干部杨生全和养殖合作社负责人李增财将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转入个人账户的,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湟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下达给波航乡纳隆村的育肥羊养殖扶贫项目资金211万元挪用,杨生全被开除党籍,两人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颜生晏作为波航乡主要负责人,纳隆村连片养殖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长,对纳隆村扶贫资金挪用问题监管不力、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2017年4月,湟源县委研究决定,对颜生晏予以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责令波航乡党委就此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波航乡纪委书记赵鑫在办理县纪委转办的纳隆村村干部问题线索时未向县纪委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在县纪委多次提出补充意见时调查不深入、不细致,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时任副乡长卢宝林对全乡扶贫项目实施不督促检查、不调查落实,对项目资金监管不力,甚至授权工作人员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应付上级检查;时任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董守惠,对全乡扶贫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缺乏了解和掌握,未主动与村委协调、落实项目,2017年3月,湟源县纪委报经县委批准,分别给予赵鑫、卢宝林、董守惠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副局长冯斌、现任副局长康海文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导致扶贫资金被挪用,2017年4月,湟源县纪委报经县委同意,对冯斌、康海文予以诫勉谈话。乡经济服务中心主任张承元在管理和经手纳隆村连片养殖项目资金拨付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责任,2017年6月,波航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张承元党内警告处分。

  玉树州5县12名党员干部因在扶贫工作中履责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5月,玉树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督查室检查州相关地区和部门整改落实省扶贫工作检查督导组反馈问题情况时发现,玉树州5县相关部门12名干部对精准扶贫工作不重视,工作中履职不尽责,办事不讲规矩、马虎拖沓,影响全州扶贫攻坚大局。2017年5月,州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治多县县长南阳、曲麻莱县县长尼玛扎西、囊谦县副县长永江予以通报批评;称多、囊谦、杂多、曲麻莱、治多县委、县政府分别对县扶贫开发局责任人尕玛久美、索昂江措、郭晓荣、马文元、扎西巴德、江措、扎西江措予以通报批评。囊谦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索昂旺德、副主任土都成林予以通报批评。
相关链接
  王予波同志对省委办公厅班子成员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廉政谈话
  青海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典型问题
  省卫计委纪检组组织驻在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分析会
  玉树州组织开展家庭助廉承诺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