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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沁县坚持以“四访四变”工作模式进一步转变信访接访工作方式方法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0日
  
  近年来,玛沁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主动约访、带案下访、联动接访、积极回访”的工作模式,转变信访接访工作方式方法,“零距离”倾听群众的心声,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主动约访,变“被动上访”为“主动下访”。坚持把源头预防作为治本之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问题的产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紧盯苗头性、行动性、预警性信息,及时预防各类潜在风险,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每季度由信访室对受理的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汇总,重点从“对两次反馈不满意的信访人、需要领导协调解决合理诉求或特殊困难的信访人、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信访人”中初选1至2件继续解决的信访问题,经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指定到有管辖权的乡镇纪委,由乡镇纪委书记联合村务监督委员成员联系信访人入村入户解决问题。必要时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直接、主动约见信访人,面对面交谈解决问题,切实将“被动上访”变为“主动下访”,有效提升了干群关系。

  带案下访,变“坐等接访”为“包案下访”。在推行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乡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干部包村机制,明确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百名干部”下乡、“双联共建”、廉政文化宣传月等活动,积极鼓励深入村社、牧户中了解群众所思所想,解决问题。对属于纪委监委受理的信访反映问题,形成线索台账梳理汇总后,及时向委机关主要领导汇报请示,形成问题线索逐项逐条解决;不属于县纪委监委受理范围的,当场向反映人说明解决问题方式方法和有效途径,切实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理念转化成实际行动,变“坐等接访”为“包案下访”,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联动接访,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组织或联合乡镇纪委书记,采取联合接访、集中接访和巡回接访方式开展纪委书记信访接待日活动的同时,充分发挥乡村一级监督力量作用,进一步整合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察联络员和村党支部纪检委员等监督力量,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继续深化联合接访、集中接访和巡回接访工作机制,推动每季度开展一次纪委书记信访接待日活动,因地制宜,采取县纪委书记和乡(镇)纪委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入村开展联合接访活动,针对久美家园(各乡镇易地搬迁集中点)的独特性,采取县纪委书记、8个乡镇纪委书记集中接访活动,转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有效提升了解决问题的实效性。

  积极回访,变“从严处理”为“宽严相济”。由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室按照“四种形态”处置方式对上一年度查办的案件进行归口梳理汇总,有侧重点的进行回访。比如其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的人员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回访;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处理的人员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进行回访;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人员由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组织人员进行回访。处理人员涉及到乡镇和村社干部的,由乡镇纪委书记跟随县纪委监委开展回访教育工作,重点掌握受处分人员受到处分后的思想动态和错误认识程度,进行分类施策廉政教育,做好心理疏导和党性教育工作,切实将“从严处理”变为“宽严相济”,有效提升干部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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