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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明确工作重点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0日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思想,深入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四个转变”新思路落到实处,近日,省纪委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能,研究制定《2017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强化举措,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要点》明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理念,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监督执纪的重点,着力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监督。全面检查纠正落实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要求上不积极、不作为、不到位等问题;二是严肃执纪。查处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执法监管等环节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违反工作程序,弄虚作假、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等问题;三是强化问责。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不担当,特别是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达不到国家重点任务目标考核要求的,以及对省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相互推诿、未履职尽责的,按照权责对等原则,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下一步省纪委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究问责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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