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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6年全市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69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2月3日
  
  2016年,北京市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发力纠“四风”,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紧盯重要节点 加强监督检查

  强化纪律约束。在2016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多个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近百条,分别交办给各区纪委、市国资委纪委、市教育纪工委等相关单位进行核查。

  高压态势下,一些“四风”改头换面花样翻新。2016年,北京市纪委针对“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组织专题调研,深入部分区、委办局、市属国企进行座谈调研,实地了解基层“四风”新动向;责成市国资委、教育纪工委、卫生计生委、民政局、地税局等5个部门在本系统内进行“四风”问题专题调研;组织完成了“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网络民意调查,回收调查问卷3100余份,形成民意调查报告;起草“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调研报告,分析问题现象及成因,着力发现有地域、部门特点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对策。

  2016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69人,处分466人,组织处理103人。查处了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培训中心原副主任陈光毅违规送礼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查处了海淀环卫中心车辆修理厂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分别给予该厂党支部书记薛法奎等三人党内警告处分;查处了平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张友接受旅游招待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强化专项治理 维护群众利益

  2016年,北京市纪委继续重拳出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惩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

  将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农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及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9方面纳入“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重点内容,集中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和“苍蝇式”腐败问题。查处了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双井派出所警长韩旭收取服务对象礼金问题,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查处了海淀区清河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彭大力贪污单位财务账户资金等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查处了房山区窦店镇两间房村党支部原书记肖建骗取财政拨款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全市全年共立案480件,结案391件,党纪处理或行政问责404人。

  2016年,北京纪检监察网曝光各类问题134起,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4起,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期间进行每周专题曝光。通报曝光推动了公众参与监督,在让一些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的同时,也给那些心怀侥幸、执迷不悟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北京市纪委)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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