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开发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按照省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的具体工作部署,联合相关省直单位,对贫困县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紧懈怠问题工作进行专项整治,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建立完善政策制度,确保摘帽不摘责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市州脱贫攻坚考核权重提高至12%,县级考核权重70%,逐级传导压力,不断压实责任;将《关于巩固脱贫成果的实施意见》细化为4个方面目标任务、19项具体举措;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光伏扶贫项目收益管理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村集体经济项目收益使用方向,指导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由工程建设向后续扶持转段;建立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先后落实省长预备金3.27亿元,省财政提前垫付资金6.62亿元,用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投入8700万元在39个县设立防止返贫资金。截至目前,累计投入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98亿元,同比增长30%;强力推进产业扶贫、培训就业、义务教育、健康卫生、住房安全、基础设施、环境整治、低保救助、精神脱贫等“九大后续巩固提升行动”,着力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可持续发展能力。
汇集合力强化保障,确保摘帽不摘政策。各相关省直部门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全力支持配合,跟进服务保障,着力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可持续发展能力。主题教育以来,核查劝返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疑似失辍学学生61名,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85%;加快700个村级卫生室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建设,已竣工627个,竣工率为90%;扎实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将大病集中救治扩大到30个病种,贫困地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贫困群众住院综合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89万人全部搬迁入住,并逐户签订了《后续帮扶协议》,272个集中安置点全部建设了综合服务中心;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332户,竣工率99%,年底可实现“清零”;39个县饮水建设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为100%,实现2.1万贫困人口安全饮水巩固提升;新改建农村公路5210公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99%;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6541人,培训合格率90%,当期就业率70%,基本实现培训一人、输出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加强帮扶力度不减,确保摘帽不摘帮扶。坚持联点帮扶不变,继续落实8名省委常委包“战区”,39名省级领导联点到县,2500家省市县定点扶贫单位帮扶1824个“三类村”村,10.9万名党员干部结对认亲16万贫困户。坚持驻村帮扶政策不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贫不脱钩,脱贫攻坚期内继续保留结对关系,开展驻村帮扶。坚持协作帮扶政策不变,9月25日召开东西部协作工作推进暨培训会议,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协调江苏省落实帮扶资金3.35亿元,同比增长24.8%,江苏省选派25名党政干部、21名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挂职帮扶;协调中央帮扶单位来青调研帮扶,推动脱贫攻坚质量提升,中国出版集团落实资金500万元,重点用于产业扶贫、基础设施补短板、农村致富带头人及农牧科技培训等项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投资993.57万元,实施玛多县城清洁能源二片区建设项目。
强化检查督促整改,确保摘帽不摘监管。加强贫困数据动态监测,编写数据规则30项,累计下发异常数据清单14次,规范数据近百万条,做到脱贫人口信息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全省数据规范率达到99%。开展扶贫审计,审计厅对已摘帽的河南、乌兰、都兰、称多4县2017年至2018年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没有发现在落实“四不摘”政策方面存在突出问题。10月10日—18日,由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局牵头,组成8个省级监督检查组,对8个市州脱贫攻坚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全省脱贫攻坚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全部见底清零,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