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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青海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全面启动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1月22日,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动员部署暨培训会,全面启动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对一年来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检验和全省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深入检查,更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重要途径。

  此次考核由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价三部分组成。同时,综合运用正向激励加分和反向约束扣分。其中年度考核共组建8个考核组,从全省抽调41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8个市州党委、62个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及党的工作机关和部门、4所省属高校党委和12家省管企业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检查各级党组织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四届省委历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安排部署,对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乡村振兴、生态文明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推进落实情况。考核结果将综合运用到全省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中,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会议要求,各考核组要站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高度,坚决扛牢考核责任,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考核着力点放在查找问题、发现问题上,着重了解掌握干部群众的真实感受和评价,注重发现被考核地区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全面、客观、公正、真实评出分值。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带头树立清廉务实形象。

  为切实了解掌握干部群众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真实感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网络调查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社会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将量化计入考核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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