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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察厅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推进会议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4年8月28日
  
  7月10日下午,省纪委、监察厅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推进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关于“三转”工作讲话精神,交流、总结去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工作成效,进一步安排部署“三转”工作。各市州、省直有关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以及委厅各厅部室、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西宁市、省国土资源厅、西钢集团公司纪委和派驻省地税局纪检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推进“三转”的工作经验,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会议指出,中央纪委提出“三转”要求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狠抓落实,通过调整内设机构,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突出主责主业,使工作力量进一步倾斜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改变工作方式方法,强化监督,使主要职责进一步转到执纪监督上。坚持“打铁还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作风整治,带头纠正“四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纪律约束,切实加强自身监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和把握“三转”重要意义和基本内涵,把“三转”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抓手,切实解决好“为什么转”、“怎么转”、“尽快转”、“转后怎么干”、“如何不断深化”等问题,在推进“三转”上不犹豫、不懈怠、不麻痹,跟上步伐,明确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三转”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与时俱进,不断深化。

  会议要求,要调整工作思路,按照分类处理、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来推进纪检监察职能转变。当前要继续做好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工作,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要加快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市州级纪委机构调整要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对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要抓紧调研,开展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全面推开。要切实落实“两个为主”、“两个责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保证纪委履职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派驻机构、巡视机构、企事业单位纪检组织要把工作重心回归到监督责任上来,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责任。要聚焦主责主业,实现监督执纪方式转变。各级纪委要坚持在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加强对班子成员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的同时,监督下级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责任交给各级党组织,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督促他们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改进办案工作模式,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要实现纪委派驻监督对党和国家机关的全覆盖,用“签字背书”的形式,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责任。要紧紧围绕“四个着力”,改进巡视方式方法,着重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下功夫。要加大学习宣传教育,指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和实践好“三转”。要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把好人员进口关和出口关,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不断深化“三转”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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