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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占总量51.7%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2月27日
  
  2013年,海东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63件,立案5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人,乡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21人,村干部29人,占总量的48.3%。与2012年相比,初核增加7件,上升4.5%;立案增加16件,上升38.1%,其中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30件,占立案总数的51.7%。

  一是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加大。立案查处贪占克扣、侵占私分和虚报冒领危旧房改造资金、强农惠农补助(补贴)、扶贫资金、征地拆迁补偿以及民政救济款物等违纪违法案件30件,处分39人,占处分总数的65.0%。严肃查处了民和县杏儿乡副乡长赵寿长侵占低保金、五保补助24.4万元,用于赌博和归还赌债问题,赵寿长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化隆县德恒隆乡党委书记马锦梁、乡长马国祥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占和私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5.4万元问题,党委书记马锦梁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乡长马国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其二人均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互助县经营管理站在实施能源建设、专业合作社补助等项目中采取虚列补助名单、提取差价、违规向项目实施的农户乱收费等手段套取项目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涉案金额139.7万元,站长马钟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两名副站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是严肃查处贪污贿赂腐败案件。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6件,占立案总数的27.6%。严肃查处了平安县教育局局长星仓贵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80万元违纪违法案件;化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仲华收受贿赂11万元违纪违法案件;海东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李永春受贿26万元违纪违法案件,目前以上三人均已移送司法机关。

  三是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件。海东市森林公安局防火办副主任石林因接受下属单位和个人宴请被免职;平安县寺台乡卫生院院长马生存因公车私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平安县水利局水保站站长祁莲芝因公款旅游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循化县积石镇政府工作人员樊菊花因工作时间参与赌博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四是严肃查处失职渎职案件。立案查处失职渎职案件10件,占立案总数的17.2%。民和县公安局局长马玉良、政委张挺雄因监管大队民警严重失职致使犯人脱逃,分别受到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监管大队队长姜和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监管大队副队长冶元杰和民警张挺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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