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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学习传达省纪委监委查处的典型案件通报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3日
  
  11月30日,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传达学习《关于赵子亮严重违纪违法案及其教训的通报》和《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组长吕勤主持会议,并就纪检监察组自身建设提出要求。

  与会同志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认真讨论,表明态度。大家一致认为,省纪委对赵子良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充分显示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的决心和勇气,彰显了省纪委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纪检监察铁军的担当,向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释放了正人先正己的强烈信号。我们要清醒认识到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对腐败也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要警钟长鸣,引以为戒,经常拿纪律规矩这把尺子量一量自己的言行,拿纪律规矩这把扫帚扫一扫身上的灰尘,让讲纪律守规矩成为内心的坚守和行动的自觉。

  会上对全组同志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强化“四个意识”。纪检工作是严肃的政治工作,派驻监督履行的是政治监督职责,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清醒,增强政治定力,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严明纪律。要经常开展反面典型教育,把自己摆进去,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敬畏责任,牢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要时刻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三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十大大以来颁布的各项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等,不断增强业务能力和素质。四是加强内部监督。要执行好省纪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抓好组内干部监督工作,履行好干部监督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自觉扛起加强干部监督、建设纪检监察铁军的政治责任,治未病,防未然,坚决防止“灯下黑”,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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