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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用活建议书“小药方”做实监督“大文章”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9月14日
  
  近年来,大通县纪委监委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个有力武器,突出震慑性、长效性,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2020年以来,共发出杜绝违规收费、禁止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等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监察建议书7份、工作建议书2份,有效发挥其纠错、处置和治本作用。

  对症下药,直击“要害”。坚持“小题大做”,针对案件查办、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或工作建议书,扎紧行业监管制度的“铁栅栏”,织密作风建设的“防护栏”,努力做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

  主动发现,事前防范。倒逼责任单位(部门)深究问题发生根源,弥补漏洞、健全机制,推动源头防治,提升监督实效,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防范。

  日常跟踪、限时反馈。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事”“一收了事”,沦为“一纸空文”,县纪委监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限时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情形严肃进行追责问责,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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