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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述责”“评责”“谈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3月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及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互助县以“述责”“评责”“谈责” 为着力点,不断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述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坚持把述责述纪述廉作为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深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和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工作,县委全会专题听取常委会班子成员和各党委(党组)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述职,县纪委全会专题开展述责述纪述廉,以述职晾晒成绩、查摆不足。今年以来,69个党委(党组)书记向县委全会进行述职,6个党委党组书记及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纪述廉。

  “评责”。在全会对党委(党组)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点评时,突出问题导向,结合述职报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聚焦日常督查检查和考评中暴露出来的履职意识不强、日常监管不严、制度执行不力和以上率下不够等问题,直击党组织“一把手”的痛点,使他们切实体会到述责述廉不仅要“述得清”,更要“落得实”,也让与会者感受到压力,思想上受到洗礼,行动上受到鞭策,真正达到传导压力和“红脸出汗”、共同提高的目的。今年,在县委全会上对7个单位党组织“一把手”点出问题23条、建议8条;在县纪委全会上对5个单位的负责同志点出问题10条、建议5条。

  “谈责”。注重压力传导,县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就“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分层次约谈县级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单位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确保各级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期间,约谈县处级领导干部42人,党委(党组)负责人、“一把手”55人,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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