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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一二三四”工作法 做实做细信访举报工作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格尔木市纪委监委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为目标,积极探索“一二三四”工作法,做实做细信访举报工作,精准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一归口”甄别筛选信访举报。积极构建信访举报集中处理模式,通过归口受理、专人负责、规范办理、闭环管理原则,统筹研判上级转办交办、本级来信来访、其他单位移交等材料,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层报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同志签批程序,坚持“一件一研议,一件一报批”工作要求,形成了“多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的工作格局,严把信访举报关卡,助推纪律审查工作,到目前共受理信访举报201件(次)。

  “两紧盯”靶向定位监督重点。一是紧盯干部任前廉政审查,与组织人事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对拟提拔干部和评优评先单位、个人全部进行廉政审查,逐一签署意见,为选人用人严把廉洁关。截至目前,共回复廉政意见521批3456人(次),否定性意见11件(次)。二是紧盯监督重点,在对象上,聚力关键岗位、重点对象的信访举报;时间上,聚力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内容上,聚力违规吃喝、乡村振兴、生态护航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群众身边腐败等方面的信访举报,目前共形成专项台账5个,筛选出医疗卫生和工程项目领域有价值的问题线索2件,经查实移送审查起诉3人,挽回经济损失192.86万元。

  “三道关口”严格程序确保规范。一是严把受理关,精准界定业务范围内外信访举报件,对业务范围内的,第一时间登记录入信访举报台账,第一时间报主要领导批示,做到即收即报即批;对业务范围外的,按照有关规定转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置,目前已处置113件(次);对反映的问题与被举报人没有关联或没有实质内容的信访举报件,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定,目前已处置6件(次)。二是严把处置关,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坚持“分级负责、分类处置、多办少转”原则,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四种处置方式进行处置。截至目前,精准“把脉”69件市管干部问题线索,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三是严把出口关,建立转送信访举报件跟踪处置制度,实行限时“交账”、适时“销账”、定期“对账”的动态管理办法,信访举报流转各环节严格落实经手人签字制度,坚决防止只流转不处置或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已办结51件。

  “四运用”提升信访举报质效。一是对标对表省州信访室相关规定和做法,持续推进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建立“情况明、数字准、可监控”的信访举报基础数库,加强信访举报的信息采集和利用。二是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规程开展工作,确保每一件信访举报件的受理和处置做到初件清晰、录入详细、操作留痕、轨迹可查,切实筑牢信访举报受理处置工作的安全保密“防火墙”。三是依托检举举报平台规范受理流程,严格按照何时、何人、何事、何地、何物等要素录入反映问题,精准界定问题性质类别,通过关联比对、关键词勾选,做好检举控告标签化分类,深化运用信访举报的数据分析。四是严明“六条禁令”,切实加强信访举报干部的作风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提高信访举报干部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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