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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四维度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5月13日
  
  建立“五项机制”。用清单排出“任务书”。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任务清单,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照单履责、全程记实。今年区委常委及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75人(次)。用审核把好“质量关”。强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审核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综合施策、分类处置。今年全区共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101人(次),其中提醒谈话75人(次)、批评教育21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用通报装上“助推器”。建立月度分析+季度通报工作机制,每月对全区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集中梳理分析,每季度通报有关情况,对长期“零运用”的部门单位,及时约谈提醒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用约谈树牢“责任心”。通过约谈被反映人与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同步进行的方式,构建“第一种形态”对接机制。用考核激发“新动能”。优化“两个责任”考核指标,将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范围,科学赋予考核权重。

  运用“四类提醒”。党纪条规提醒“经常化”。今年对52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和党纪党规考试。 风险岗位提醒“定期化”。对全区涉及行政许可、执法的重点部门和岗位人员定期开展廉政提醒。关键节点提醒“温馨化”。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采取重申纪律、编发廉政短信、电话提醒等方式,提醒干部严守纪律。今年4次下发通知重申节日纪律要求。 苗头问题提醒“即时化”。对群众反映及来信来电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对有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今年共对75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推进“三化实践”。问题导向精细化。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主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聚焦民生资金、工程项目、公车管理、大额提现等方面的“常见病”“多发病”,采取不打招呼、直查快办、下沉到底等方式,开展点穴式监督检查。监督力量联动化。以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职能局监察联络站和村(社区)网格监督作为力量核心,形成“四层”一体化监督模式,不定期或专门组织开展监督监察。运用实践规范化。出台全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明确运用主体、处置方式、处置情形、运用程序等,特别要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梳理,对账销号。

      做到“三个抓实”。抓实激励动能。将实践运用 “第一种形态”情况量化细化为具体分值,与单位评奖评先评优挂钩,最大限度调动实践运用 “第一种形态”的积极性。抓实能力培训。依托“城东纪检委”等平台载体,围绕实践运用 “第一种形态”加强理论研讨和业务交流。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帮助各单位掌握方法技能。同时通过业务培训、岗位锻炼等方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抓实统计分析。每月汇总“第一种形态”报表相关数据信息,对处置结果进行盘点分析,查找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针对纪检监察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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