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阜宁县纪委制定《阜宁县纪检监察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实施办法》,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人以签订《双向承诺书》形式,进一步对信访工作进行规范。
纪检监察机关从调查反馈时限、维护信访人权益、执行保密制定等方面进行承诺。信访人从事实反映、法纪责任、见面材料签署意见等方面进行承诺。
《双向承诺书》还对双方责任进行明确,信访人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处罚,纪检监察机关逾期未答复、泄密并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承办人责任;对查实属诽谤、诬告的,不再受理其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办法》实施,进一步维护信访人正当权利,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自《办法》实施以来,全县已有36件实名举报信访件签订《双向承诺书》,取得良好成效,群众满意率比较高。(江苏省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