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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纪委监委“三个同步”提升“以案促改”实效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5月22日
  
  今年以来,互助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处分决定宣布工作,由过去处分决定“一宣了之”改变为“宣布决定、以案说纪、监督促改”的警示教育课堂,切实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

  宣布处分决定与廉政警示教育同步。在严查快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同步进行。明确规定宣布处分决定的参与人员、方式、流程及具体要求,把宣布处分决定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员干部接受最直接、最真实的教育,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通报违纪事实与党纪条规学习同步。在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通报违纪事实、讲明处理依据、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单位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处分决定中引用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结合受处分人的违纪事实剖析案发原因,提醒风险防控点,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案件原因剖析与制度机制建设同步。在宣布处分决定现场,要求单位班子成员及负责人结合受处分人员的违纪情况及案件剖析原因,逐个谈认识谈体会,并结合工作实际查找本单位在干部管理、制度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总结、健全完善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截至目前,共宣布处分决定14次,党纪政务处分30人,组织发案单位接受警示教育500余人,收到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达到了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建立一套制度、规范一个单位、治理一个源头的目的。(海东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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