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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窗口腐败”解决“急难愁盼”
——海东市纪委监委开展窗口单位公职人员勾结中介牟利问题排查整治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1月12日,海东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排查整治窗口单位公职人员勾结中介牟利问题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服务窗口办事人员勾结“黑中介”等“窗口腐败”问题,突出重点,明确时限,强化措施,在全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聚焦具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职责的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部门、单位与社会中介机构内外勾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注重靶向发力,强化法纪敬畏,严肃执纪执法,督促职能部门从严从实纠治公职人员与社会中介机构牟利问题,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排查整治聚焦五个重点,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职人员在办理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等业务过程中,与社会中介人员相互勾结,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公职人员在办理工商登记等业务过程中,通过刁难、暗示、推荐、制定等方式,帮助有利益关联的社会中介人员进行有偿代理,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问题;公安交管部门民警(辅警)在办理机动车辆登记、检验,办理驾驶证,违法处罚,事故处理等业务过程中,与社会人员相互勾结,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职人员在办理各类行政许可,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企业资质认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产权交易、抵押等业务过程中,为社会中介人员揽业务、办快件、违规操办,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问题;其他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服务窗口单位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与社会中介机构勾结牟利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问题。

  《通知》明确,窗口单位公职人员勾结中介牟利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集中6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开展宣传动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窗口腐败”对国家治理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危害,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发布主动说清公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努力营造从严开展排查整治的浓厚氛围,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第二阶段集中排查整治,各县区纪委监委督促职能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五个重点”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坚持边查边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送查办。建立月报告制度,各县区纪委监委要向市纪委监委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市纪委监委将适时进行抽查。第三阶段全面梳理总结,认真归纳总结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拓展运用到日常监督。针对排查整治过程发现的监管漏洞,要建章立制,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推动窗口单位公职人员勾结中介牟利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走向常态化。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从严压紧压实监督责任,稳步推进排查整治工作,注重专项排查整治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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