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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半年看之六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9月2日
  编者按:7月18日,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总结分析上半年工作情况,检视存在问题和不足,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下一步工作。
  “中流击水,奋楫者进”,上半年工作可圈可点,下半年征程仍需奋马扬鞭。为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激励和促进各地、各部门更加奋发有为、攻坚克难,通过“学”“查”“改”“做”,继续做实做深做细各项工作,推动全国、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见效。即日起,省纪委监委网站开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半年看”栏目,摘录、刊发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省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上半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供学习交流,敬请关注。
  政策法规研究工作: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委改革办工作职责,牵头加强制度设计,为有力推进市州、县市区派驻机构改革和省管国有企业、金融企业、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提供“两方面工作服务”。

  为推进市州、县市区派驻机构改革提供制度服务。制定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市州、县市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分市州、县市区两个层面分别作出制度安排,为改革走深走细走实提供了制度保障。按照分类指导,市州层面以综合派驻为主,科学谋划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监督分工,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县市区层面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监察对象数量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荷等多种因素,将全省县市区划分为大小两类加强综合派驻。结合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乡镇、街道均设立监察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任命乡镇、街道纪委书记为监察专员,授权其依法行使监察职责。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区党支部纪检员和村务、社区监督委员会作用,整合力量开展工作,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为推进省管国有企业、金融企业、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供制度服务。抓住“两个关键环节”,一是扎实做好前期基础工作。制定省纪委监委推动改革落实的工作方案和进度安排,明确重点任务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推动落实。协调召开市州纪委书记、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省管国有企业、金融企业、高校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研讨交流全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在此基础上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掌握现有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尽责、监督作用发挥情况,为做好制度设计,提出务实管用的任务措施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扎实做好制度安排。以中央《实施意见》为依据,在中央纪委工作机构具体指导下,突出改革重点,牵头组织起草了《关于深化青海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属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和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3个分实施意见,对省管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和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出制度设计,形成了便于操作的青海“施工图”,并协助抓好组织实施,保证了改革的顺利推进。

  

  信访工作:

  上半年,信访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为目标,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信访举报知识宣传和延伸举报渠道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引导群众依规理性举报。

  认真谋划部署。结合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访室2019年工作要点》,把全年信访举报工作思路、方向和重点理清楚、摆布好,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做到心中有数、脑中有招。下发《青海省纪委监委信访室2019年工作要点》《关于做好省纪委监委信访室2019年工作要点中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宣传引导和延伸渠道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载体及工作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确定完成时限,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加强宣传引导。市(州)、县(区)纪委监委和乡(镇)纪委、村级组织运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网络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受理范围、工作原则和程序,持续引导群众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在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通过在乡镇办公场所和办事大厅、村级组织办公地点、群众聚集点及交通要道等,悬挂、张贴信访举报公示牌,公布县、乡镇纪委地址、电话、微信二维码等举报受理方式及乡镇纪委书记、村社党支部纪检委员手机号码,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群众信访举报的便利性得到提高。

  强化督促指导。4月底至7月上旬,分2个工作组分别赴8个市州,深入18个县区、38个乡镇、71个村(社区)、9个便民服务中心,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检查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对信访举报知识宣传和延伸举报渠道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肯定工作成绩,指出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改进。目前,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图标,进入“青海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青海纪检监察12388举报网站”等,了解信访举报知识,随手进行举报,动动指尖就能直通纪委监委,织密“指尖反腐”的监督之网,真正为群众打开畅通信访大门,倾听民声“零距离”。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

  研究制定《青海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办法(试行)》。探索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制度,是加强内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由分管委领导带队,先后深入省委巡视机构、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州县纪委监委走访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并前往四川、北京两省市纪委监委学习考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的好经验做法。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借鉴巡视巡察工作有益经验,兼顾系统内部督查的特殊性,最终形成了《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办法(试行)》。该《办法》共十章、十八条,明确了省纪委监委系统内部督查的目的、坚持的原则,督查的内容、对象、方式、程序以及督查成果运用等。在督查内容上突出政治督查,在督查方式是以进驻督查的方式进行,在督查范围上把省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省委巡察机构纳入了督查范围,在督查程序上,着重强调做好意见反馈、整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数据的分析研判。在汇总2018年度干部监督业务数据基础上,起草完成了《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统计数据分析报告》,专题上报中央纪委干部监督室,并得到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分析报告主要从问题线索受理处置情况、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启示三个方面进行深入阐述,通过数据的对比变化和原因剖析,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提炼总结规律性、趋势性的特点,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生态情况全面“画像”,为不断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将继续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服从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大局,不断加强对系统内政治生态情况的分析研判,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干部“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分类施策、对症下药、精准处置,把落实“两个维护”贯穿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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