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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强化监督检查促进责任落实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月8日
  
  青海大学党委既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又积极推动监督责任的落实,不断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实现两个责任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一是积极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紧紧围绕《青海大学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坚持一手抓纪律建设,一手抓日常检查,并将日常检查与作风纪律监督检查相结合,校纪委、巡视办和机关党委组成检查组先后6次对机关职能处室工作纪律进行了检查,严肃工作纪律,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防止了庸、懒、散现象。严格执行《青海大学处级干部请销假和报备制度》,按照副处级干部外出由主管校领导审批,正处级干部外出由党委书记审批的报备程序办理,增强了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规的自觉意识。坚持重点工作巡视制、追踪督办制和工作安排回访制,对125个支部的组织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了巡视督查,有力促进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加强对公务车辆派车制、行车登记制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初,由校纪委牵头组成检查组,对30个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情况,目标责任分解及签订情况等进行了初期检查;年中,对18个重点院系、和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等情况进行了中期检查;年终,对全校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通过“两查一考”方式,形成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青海大学干部选拔方案和程序,严格执行“三审两核两报告”制度,对12名新提任处级干部的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对新提任的处级干部和17名轮岗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完成对试用期满的17名处级干部和6名科级干部的考核监督,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条例、按程序进行,使一批政治上坚定,群众基础好,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

  四是加强招生考试过程的监督检查。按照《青海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实施办法》,对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录取,硕士研究生招生命题、阅卷、复试和录取等环节进行了监督;对2017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工作人员签订廉洁承诺书,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保证了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五是加强人才聘用和考核过程的监督检查。按照《青海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和《高层次人才考核管理办法》,对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各环节、高层次人才引进各环节、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进行了监督,保证了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让有真才实学的有志青年加入到青海大学的建设行列,让干事创业的优秀人才找到了施展才干的平台。

  六是加强校内招投标、仪器设备验收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青海大学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廉政监督办法》、基建项目及仪器设备验收程序,遵循“三个背靠背”原则,加大对招投标环节、基建项目及仪器设备验收环节的监督,保证了招投标活动合法合规进行,让各类验收在制度和监督中进行,有效防止了违规现象的发生。

  七是加强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在重要节点和寒、暑假期,加强对值班情况和公务车辆封存情况督查。规范值班人员值班情况填报制度,强化值班人员责任意识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要求公务车辆在指定地点封存,杜绝了公车私用,违规使用现象。在春节、五一、国庆等节点通过手机给全校副处以上干部发送廉洁过节提醒短信,下发通知对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出明确要求,有效防止了干部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特别是十九大期间,由校纪委、巡察办、机关党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校处级干部、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24小时值班情况进行了4次联合检查,确保了校园的和谐稳定无事故发生。

  八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检查。按照年初制定的审计计划,对继续教育学院2015—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后勤服务中心餐饮部进行了后续审计,对基建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了被审计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各项资金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促进了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

  九是认真做好信访件查办工作。校党委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信访件查办过程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的重要抓手。俞红贤书记对每封信访件都亲自批示,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亲自督办,全力支持校纪委开展信件查办工作。今年,校纪委共受理信访件12件,办结12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

  十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校党委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对2016年年终考核排名靠后、工作推进不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的6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工作约谈;对工作中责任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既教育了干部,又起到了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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