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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3月13日
  
  为加强对处级干部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和监督约束,督促处级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月9日,省纪委驻省农牧厅纪检组、省林业厅机关纪委召开省林业厅系统处级干部廉政谈话会,并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召开处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既是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的有效措施,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行动,目的是进一步把大家的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三届二、三次全会精神上来,通过重申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增强党章意识、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确保林业资金和干部自身“双安全”。

  会议强调,领导干部要认清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定位、强化责任担当。一要坚定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要遵规守纪。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系统深入地学习贯彻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党规党纪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做到不触碰纪律红线、不逾越规矩底线,特别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坚决防止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态度暧昧、立场摇摆以及“双重”信仰等问题,站稳政治立场。三要担责尽责。各党组织要大力弘扬“严慎细实优”的作风,推行《青海省林业厅系统干部职工不担当不作为问责制》,以常态化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善谋敢为的责任感,积极投身于新时代林业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四要廉洁自律。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干事、廉洁奉公。要把好权力关,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每一项权力都必须依纪依规行使,同时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把好小节关,时常提醒自己“祸患常积于忽微”,严格用党规党纪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决不能把违反纪律的行为当作小节,导致言行失范。要把好亲情关,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从严要求和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别有用心的人从家属身上打开缺口,防止配偶子女打着自己旗号、利用自己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接受廉政谈话的60余名处级干部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进一步转变作风,做到奋发有为、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驻省农牧厅纪检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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