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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落实月报制度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月16日
  
  为全面了解各基层纪委(纪检组)受理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防止出现“有访不接、压件不报、有件不查”问题,吉林省通化县全面落实信访举报问题情况月报制度,推进信访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登记管理。各基层纪委(纪检组)安排专人对群众来信来访填写信访问题登记簿,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明确的信访举报问题类型,做好“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完善信访举报问题处置方式。凡属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举报问题,各基层纪委(纪检组)要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根据问题线索“五种处置方式”,履行函询、初核等相关程序,并对所涉事项相关资料做好存档。对业务外来信来访,也要做好登记备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问题处置,督促化解矛盾。

  定期上报信访举报受理情况。信访受理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各基层纪委(纪检组)根据县纪委制式表格汇总并上报当月群众反映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内容,杜绝“有访不接、压件不报、有件不查”问题发生。同时,县纪委还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杜绝出现瞒报、漏报现象,确保信访举报工作有效开展。(吉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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